北宋大法官 第110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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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弼道:“这些倒不是很难,关键就是那些敕令的问题。”
  他们不好明说,只能拿“敕令”来做替代。
  “这很简单啊!”
  张斐笑呵呵道。
  冯京、赵抃他们都惊讶地看着张斐。
  这很简单?
  难道他真是天才?
  张斐点点头道:“对啊!官家掌控生杀大权,无可争议,直接就写明官家有赦免权,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
  大家被张斐的这个主意给惊呆了。
  过得半响,司马光怒斥道:“你在胡说八道甚么,要是官家可以随意赦免犯人,那还要律法作甚。”
  富弼也是惊讶地看着张斐。
  他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个主意。
  要知道在这一点上,士大夫与皇帝一直在斗争中,即便皇帝胜,多半也都是惨胜。
  结果你小子直接来个赦免。
  那怎么可以。
  张斐道:“怎么也比现在要好啊!”
  “好在哪里?”
  司马光问道。
  张斐道:“我最近查阅过所有的敕令和判例,中间但凡有争执的,多半都是无罪,但事实上又是有罪的,导致罪不是罪。所以司马学士之前那句话,用在这里是合适的,这么操作,确实是无法可言。
  但赦免可不一样,因为在赦免之前,是经过警署的侦查,检察院的起诉,皇庭的判决,已经判定他是有罪的。
  司法发挥完作用,至于最终的结果,官家可以赦免,也可以不赦免,无论赦免与否,司法都是判定他有罪的。这不比之前好吗?”
  静!
  屋内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每个人都陷入思考中。
  为什么皇帝要用敕令,就是要伸张皇权,将无罪变有罪,将有罪变无罪,简单来说,皇帝就是要操作律法,苏日安士大夫也在想尽办法,限制皇帝的敕令。
  但始终无法做到完全限制,最终就是通过博弈来决出胜负。
  在这这过程中,其实法律就消失了,就成了一个理由,而没有发挥作用。
  这跟赦免权看似一样,但其实完全不一样,因为有罪的人才需要赦免,为什么会有罪,就是司法判定他有罪,发挥完作用。
  皇帝可以动用权威,保住这个人,但不能修改律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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