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10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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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这一点,立法会就可以整合所有的条例、敕令。不要搞什么敕令,直接免除,大家都是明白人,不要搞伪君子那一套。
  “不对不对!”
  司马光道:“司法是为求公正,公平,惩罚那些有罪之人,要是官家可以随意赦免,怎么可以说司法发挥了作用。”
  张斐双手一摊道:“但这就是制度,天子就是掌握生杀大权,这是事实,我们身为司法官员,不能掩耳盗铃,要实事求是。
  如果不这么做,那这个问题就是无解的,就没有办法去整合条例,那么皇庭、检察院就不能做到依法审判,依法起诉。
  到时就变成,不是官家说了算,就是公检法说了算,那律法有没有都无所谓啊。
  哪怕是权衡利弊,官家也不可能赦免每一个罪人,只是一小部分人而已,大部分人就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
  如今僵在这里,对国家,对君主,对百姓,对你我有何好处吗?”
  众人无言以对。
  有能耐,你倒是让律法凌驾于皇帝头上,要是做不到,为什么不承认,弄得这模模糊糊,法不是法,意义何在。
  对谁都没有好处。
  也就享受一下嘴炮正义。
  富弼突然点点头道:“张检控言之有理,这是唯一的解法,除非不对此修法。”
  第七百五十九章 谁赞成,谁反对
  富弼自然没有张朝先那么霸气外露,来一句-——我话说完,谁赞成,谁反对?
  他似乎只是在表达自己的看法,说完,又是向赵抃他们看去,等待着他们的看法。
  而赵抃、冯京、司马光三人是面面相觑,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并不认同张斐的这个赦免权,因为避免皇帝肆意操纵司法,是他们一直所抗争的,且有胜负。
  可不是说每一次皇帝都能够成功去操纵司法。
  当代的士大夫,对于这事是看得非常非常重的。
  因为这里面其实就涉及到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那就是“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自古以来,律法就是皇帝用来限制大臣的,是皇帝手中的武器,法家里面就是充斥着这种思想。
  如果说要共治天下,要么就是都限制,要么就都享有特权。
  不然的话,怎么能说是共享天下。
  而自仁宗开始,其实更多是走向共享特权,士大夫违法,也都是从轻处理。
  很多大臣都是直接跟皇帝说,不能给士大夫判得这么重的刑。
  理由什么?
  理由就是你皇帝享有特权,那我们士大夫也得享有特权。
  故此在很多历史事件上,一些非常平时有气节,有原则的士大夫,包括范仲淹在内,在某些时刻,也会毫不遮掩的去维护某一个士大夫。
  这是权力制衡的问题,而不是说自私与否。
  否则的话,就不是共治,我们之间可以有差距,但不能差别太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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