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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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你了,杨小娘子,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看着面前穿着破旧的羊皮裘。
  神色淡定的小娘子。
  朱旭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他委实没有想到。
  有一天自己会和这么小的一个小娘子订立契约,互相合作。
  “希望小娘子不要食言,在我的报纸没有打广告之前,保守住广告的秘密。”
  杨蔓娘临走前。
  朱旭有些不放心的嘱咐道。
  “那是自然,朱员外放心。我虽然不是君子,但既然签了契约,自然也会一诺千金的。”
  杨蔓娘点头答应道。
  怀里揣着刚刚出炉的巨款八百文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朱雀门小报报房。
  此时。
  已经是酉时一刻,按现代的时间来算,差不多是下午五点多。
  杨蔓娘心情很好的哼着歌儿走在潘楼南街上。
  看着两旁琳琅满目的各色店铺。
  不时的摸一摸怀里用线穿好的八百文钱。
  不由得心花怒放。
  有钱的感觉。
  真好啊!
  既然赚到了钱。
  自然不能再饿着肚子回去。
  早晨五更起来吃饭,到现在也快十一个小时了。
  杨蔓娘那会子在去朱雀门小报报房的时候,就肚子饿了,干吃了一个从家里带的烤土豆。
  那点子东西这会子早消化了,这会子肚子饿的咕咕叫。
  花了十文钱,在附近牛行街一家叫苏婆婆肉饼的小食肆里,买了两个刚出锅的羊肉小葱饼。
  这里靠近御街和潘楼南街,租金不便宜,生意不好的话,根本承受不起。
  所以。
  凡是能在这里开店卖小食的,都是有真手艺的,无论是味道还是卫生,都绝对是挑不出毛病的。
  说起来,这也算某种严选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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