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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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你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你又何必自寻烦恼,自降身价去跟那个疯女人拈酸吃醋?”
  卓然听见那句可见她在慕臻心目中的分量一喜,暂时没有心思理会母亲的挖苦,她迫不及待地问道,“妈,那您知道,她,她杀的人是谁?”
  母亲说她的手里沾过人命,那么,那个女人杀的人是谁?
  “她的叔叔。
  亲叔叔。
  据闻,她的亲生父亲去世得早。
  她和她母亲就一直跟她的叔叔还有婶婶在一起。
  有人说,因为她偷钱,被她叔叔逮了个正着,被她叔叔骂了几句,她就把她叔叔给捅死了。
  也有的说,因为她叔叔对她的学习成绩要求太严,总是催促她写作业,可能就是这样,她叔叔一片好心,她反而因为压力太大把人给杀了。
  总之,那女人就是疯狗一只。
  要不是当年犯事的时候年纪太小,在监狱期间据说表现不错,所以不满十八走随就被放了出来。
  只能说那个女人的运气足够好。
  否则以她犯下弑叔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以帝国的刑法,就足够她把牢底给坐穿的。
  所以,你大可宽心。
  且不论慕臻到底是一时兴起看上的那个女人,还是真的动了心。
  别的不说,你认为季封疆和慕晴雪夫妻两人,能允许一个坐过牢又杀害自己亲叔叔的女人成为他的儿媳妇吗?
  乌鸦何以与凤凰比肩?
  怎么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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