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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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我就是盛德仙君!
  到了熟悉的地盘,刀疤迈着修长的四条腿领路,时不时用眼神示意白清欢看向某处——
  譬如古朴开裂的青石板山阶,再譬如野蛮生长的荒草野树,又譬如此刻那座四面透风的寥落剑庐。
  果然不是荒山,还是有点东西的。
  可惜东西不多。
  白清欢推开门闩,屋内倒是整洁,无半点尘埃杂物。因为拢共也就正中摆了一张打坐的蒲团,其他便是连桌椅也无,有一瞬间,白清欢以为自己又回到了那艘破烂云舟上。
  不对,云舟上的虽然老旧,但那怎么也是万宝阁的好东西,段惊尘这里的却只是凡物!
  刀疤跟着进了屋,已经熟络的走向蒲团,转了个圈,懒洋洋团缩在蒲团上了。
  白清欢:“……”
  原来唯一一个蒲团还是狗的!
  那一瞬间,白清欢脑中已然浮出一连串逻辑合理的推测。
  山村少年生来身份低鄙,被修真世家掳了当剑奴,期间各种磋磨折辱与恶意几乎不曾停歇过,在那些生于锦绣富贵之家的天之骄子眼中,剑奴岂不就是贱奴吗?
  他是生锈断裂的残剑,是炼废无用的丹药,是无人问津的一粒尘埃,所以他们欺他辱他,即便他后来成了天之骄子,成了青霄剑宗的盛德仙君转世,可在那些人眼中他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家世背景依仗,平白走了狗屎运的幸运儿罢了。
  当鄙弃中多了嫉恨之后,段惊尘的处境也就更加艰难了。
  推论结束。
  白清欢表情莫测,倒不是心疼段惊尘,而是想到自己现在就是这样一位悲催到堪为话本男主的少年仙君,她背上感觉有蚂蚁在爬。
  不能忍。
  她成为段惊尘是来享受当祖宗的快感的,不是来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
  白清欢:“刀疤。”
  细犬缓缓抬头,纳闷看着她。
  “这地方狗都不住,我们走。”
  刀疤抬起前爪指着自己的狗头,眼睛睁大拷问她。
  “汪?”我不是狗?
  白清欢不曾有过狗友,听不懂剑灵的狗言狗语,所以只是利落转身就走。
  刀疤不解,还是老实跟了上去。
  她自芥子囊中取出天倾剑,出鞘,提着剑带着狗走出这座荒山,又沿着来时原路折返,最后停在了青霄剑宗最中心处。
  白清欢双手握着剑柄,将剑插在地上,自己则是抬头眯眼,肃然看着正前方那五座几乎直直穿入云霄的主峰。
  有几名弟子认出了那边提剑而行的人,不由窃语:“那是段师祖吧?听闻师祖受伤了,怎么今日还带着剑杀气腾腾出来了?”
  “不知道啊,想来又是到了找庚金峰主切磋的日子?”
  “啊?段师祖又要去揍……啊不,是去找我师伯了?诸位慢走,我先回去给师伯递个口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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