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讨人厌的侏儒(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其次,如果看过原著的读者,就会发现一件事:七大王国,兰尼斯特最难灭族。
  第一,他们家城堡从来没被人攻破过,凯岩城就是一座山——除非尸鬼内爆,这个剧情我开书时就想好了;第二,兰尼斯特人太多了,兰尼斯特港随便抓个黄头发的都姓兰尼斯特,这不是戏言。
  要灭族兰尼斯特,只能靠大屠杀,而大屠杀,异鬼最专业。
  最后,有最合理的桥段。
  二丫一定会杀弗雷全家,二丫说的,耶稣来了也改变不了。
  弗雷与兰尼斯特有一根难以割舍的纽带:吉娜姑妈是老瓦德的儿媳妇,兰尼斯特与弗雷有非常近的联姻。
  而且,奔流城就是吉娜老公的封地。
  但问题是,奔流城并非一座坚城。
  为什么呢?
  因为在伊耿登陆前,奔流城徒利只是河间一家普通贵族。
  在黑心赫伦时期,你敢修建最坚固的城池?
  所以,异鬼南下,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驻守奔流城。
  所以,吉娜姑妈在长夜中,一定会带家人回凯岩城。
  如此,一条线就串联起来:老瓦德提前知道珊莎与伊耿王要灭自己全族,他挡不住,便带领嫡系子孙躲到奔流城;等长夜降临,奔流城不堪大用,弗雷再随吉娜去凯岩城;二丫跟去凯岩城,异鬼能隔着城墙召唤尸鬼。
  顺理成章的,兰尼斯特被灭了全族。
  以上,是我设计情节时的思路,早就设定好了。故而,在第603章时,我会回复读者:侏儒一定会遭报应,作者说的,耶稣来了也没用!
  偏偏从600章到900章,跨度太大,读者情绪渐渐平复下来,并非安心等待作者的安排,而是时间太久,忘了。(说不得很多人那时候就开始弃坑)
  这就很尴尬了。
  当我兑现承诺,惩罚侏儒时,大家没感觉了......
  偏偏我有感觉。
  这就造成一件很尴尬的事,我一直认为侏儒很苦逼,读者却认为他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有人说他变帅了,还高了。
  可他能变帅、能长高,付出了什么代价?
  他在丹妮的实验室当了一个多星期的小白鼠,嗓子都喊哑了。他还去杰妮身边享受龙虫洗礼,苦熬一个多月,精神崩溃不说,还差点被羊蛋夺舍。
  换成我,我宁愿长得普通点,也不去遭那个罪。
  他能修炼,这点倒是与丹妮有关,但丹妮什么也没付出,所有坦格利安都得到血脉晋升的福利。
  侏儒得到瓦钢铠与翼龙?
  这些对丹妮来说,算什么?她麾下一个小兵,也这种配置。
  举个例子,国民王老公为某网红买了一辆兰博基尼,某个上班族一个月三千工资,一百块留下来买泡面度日,2900打赏给网红,你们说,谁对女网红的付出更多?
  作为侏儒的亲妹妹,国民丹老婆甚至显得有些薄凉,因为她骗了侏儒500条命——别以为这是空口白话,这个因果早晚要了结。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