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骑马与砍杀的境界(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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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骑士寻找敌人破绽的方法无比繁杂,而且无法用语言与文字尽数描述,丹妮只能在巴利斯坦这个大高手的带领下慢慢练级。
  “嘭——”
  又一次,丹妮的剑被磕飞,向老骑士摆摆手,示意今天就到这,她热的满脸通红,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气。
  白骑士弯腰捡起丹妮的剑,将两柄训练用的钝剑放回武器架,笑着道:“陛下,您的武技可真进展神速。半年前连剑都无法挥动,现在已快到‘如臂使指’的境界,也许都用不了两年,您便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
  “咕咚咕咚......”接过侍女多莉亚递过来的瓷瓶,丹妮一口气几乎喝下一公升带着点点腥气的纯牛奶。
  舒服地打了个嗝,丹妮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半年来高强度的训练加高能量的进补,她个头又向上窜了一截,都快一米七了,体重也增加了15斤。
  在魁尔斯时,15岁的丹妮1.65的个头,体重才75斤,稍微偏轻,现在才算正常状态。
  如今丹妮身材高挑,四肢修长,体态匀称,双臂有力,下盘稳定,步伐轻盈,小腹还有四块微微隆起的方块肌,是个充满勃勃生机的漂亮姑娘。
  丹妮放下瓷瓶,好奇道:“如臂使指的境界?剑术还有境界?我怎么没听乔拉爵士说过。”
  巴利斯坦一边把自己的大剑重新系在腰间搭扣上,一边说道:“那些北方人压根不重视剑术理论,能上战场,能砍死敌人,他们便满足了。
  口口相传的白骑士剑典中,剑术大致分为四个境界,如臂使指,举重若轻,举轻若重,心意体合一的超凡入圣。”
  “怎么个说法?”丹妮来了兴趣。
  “如臂使指,便是手中的剑成为手臂的一部分,心之所想,剑之所及,每一个动作都精准无比。”
  丹妮点点头,认可了他的说法。
  她现在也有那么点意思了,很奇妙的感觉:我可以准确击中视线看到的地方。
  就像.....大学时打篮球,有时候篮球刚出手便有种一定会进的感觉,然后篮球果然“唰”的一下,空心入网。
  不过那样的感觉很少有,几百次也难出现一次,不像现在,她几乎时刻有种“心之所想,剑之所及”的信心。
  “我的确有你说的那种感觉,第一阶段的人很多吗?”丹妮问。
  “不多,10名正规骑士难有一人达到这样的境界。”老头叹口气,语气复杂说,“只要能举起剑的人都可以挥剑砍击,可个人天赋与刻苦程度限制大多数人更进一步。”
  丹妮有些小窃喜,又有些震惊:“如臂使指已经很罕见了,后面几个境界又该如何强大?”
  “您的杂种剑有13斤重,而我的双手大剑重达20斤,短时间内你可能‘如臂使指’,但时间一长......”
  白骑士向丹妮抬抬下巴,示意她看看自己此时汗流浃背、虚弱无力的状态。
  “挥动13斤长剑200下与挥动木棍200下的感觉肯定不一样吧?但对在我手中,木棍与长剑能有相同的重量......唔,即是举重若轻,又举轻若重。”
  老人将额前垂下的细碎斑白头发捋到一边,道:“简单来说,当你挥舞长剑犹如挥动木棍般轻松,便算举重若轻,这一境界主要是增加战斗持久力。”
  “长剑如何能与木棍一样轻?这不合理。”丹妮摇头道。
  白骑士闻言露出追忆之色,叹道:“这个问题当年也有人问过。”
  “谁?”
  “詹姆·兰尼斯特!”白骑士神色复杂,“詹姆16岁便成为御林铁卫,有很好的资质,剑技却并不成熟,当时负责教导他的便是最强剑士,亚瑟·戴恩爵士。”
  “佛晓神剑?”丹妮兴致勃勃问:“他怎么回答弑君者的?”
  “他说,举重若轻与举轻若重其实算一个境界,关键处在于把握重心,并非剑的重心,也非人的重心,而是人的身体、铠甲、手臂、利剑合为一体后的重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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