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07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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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相比起来,这政策什么的,百姓其实真不太抱希望,他们只希望朝廷别趁火打劫就行。
  毕竟是有案例在前面的。
  然而,权贵、地主对此也是非常关注。
  这时候改税法,还涉及到粮食税和酒税这种暴利行业,这一看就有猫腻,基于张斐之前的操作,地主们表示心很慌啊!
  阻止!
  这必须阻止!
  而这通篇文章下来,他们都对一点感到非常困惑,就是这检察院递交法案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的职权,不就是起诉官署,凭什么他们能递交法案?
  关于这一点,不仅仅是地主不懂,就连朝廷官员也不明白。
  立法院。
  这个官署前身就是审刑院,之前立法会只是一个临时机构,立法会长富弼是在政事堂上班的,首届立法会,也是在相国寺举行的。
  但如今公检法要脱离政事堂的体系,做到真正的政法分离,那么就要常设立法会长,这立法院自然也是要有一个官署的。
  赵顼就将审刑院改为立法院,其实这也算是对富弼的一种恩宠。
  要知道审刑院的官署,是比较靠近皇宫的。
  这报刊发售的当日,一众保守派官员,就跑到向富弼询问。
  面对刘述等官员的疑问,富弼认真思索一番后,回答道:“这应该是可以的。”
  刘述立刻问道:“为什么?”
  文彦博都不免疑惑地看着富弼。
  富弼道:“其实立法会的规则已经说明这一点,因为立法会长只是主持会议的,这与政事堂是大不一样,同平章事那是政策制定者,而立法会的规则却是,各地司法官员根据情况,提出问题,亦或者提出自己的法案,然后交予立法会,如果通过立法会,就将成为成文的法律。
  检察院,而且他们现在是最高检察院,那当然有资格提交法案的。”
  一众官员是面面相觑。
  有这条规则吗?
  大多数官员对于立法会并不是非常了解,因为立法会存在感极低,到底就是一个临时机构,每隔三年才开一次会,这谁记得住啊!
  文彦博突然问道:“可是这立法会是三年开一次,下一次立法会应该明年年末才开始。”
  “那是大会。”
  富弼道:“但你们若仔细阅读立法会的规则,就不难发现,其中设有临时会议,其目的在于解决一些棘手、紧急的问题。
  关于这条规定,里面还有举例证明,假设有一项政策,可能触及到法律,但又能够解决一些紧急问题,那就要召开临时会议。”
  刘述听着像似临时编上去,问道:“这都是谁定的规矩?”
  富弼看向一旁沉默的司马光。
  众人也随之看向司马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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