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96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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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动一静,令大家都很难受。
  在得到皇帝的同意后,齐州谋反一案终于算是告一段落,但并没有完全结束,还得返回齐州公检法。
  因为这三十五人只是首犯,那边还有几百个人待审。
  京城只是定调。
  到底算不算谋反,还是说定逃税、杀人、抢劫,等罪名。
  最终定调,还是谋反罪,但是这个谋反罪,是基于公检法制度的谋反罪,这是头一回,其实也算是一个里程碑。
  检察院。
  “呼终于是结束了。”
  齐济长松一口气,“这个案子审得可真是提心吊胆啊!”
  在坐的其他人也都是频频点头。
  许遵放下手中的公文,“你们不会尽顾着害怕去了,未从中学到什么,以及咱们检察院有何不足之处?”
  王巩立刻道:“其实此案能够取胜,关键是在于税务司,而非在于我们检察院。”
  许遵问道:“此话怎讲?”
  王巩道:“因为其中关键证据,都是税务司悄悄给予张检控的,倘若让我们检察院去调查,还能否查到这些证据?”
  齐济点点头道:“王督邮言之有理,从这场官司来看,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检察院必须也组建一个如税务司一样的调查小队。”
  这场官司下来,给他们的感觉就是参与感不够,原因就在于,他们缺乏调查,如果税务司不帮忙,那到时怎么办。
  许遵道:“我们检察院虽有侦查权,但是查证这种事,主要还是依靠警署。”
  齐济道:“但是警署显然是不及税务司,依下官之见,要么咱们自己组建一个侦查队伍,要么就向警署施压,让警署向税务司学习,加强查证手段。”
  许遵稍稍点头。
  富府。
  “是宽夫来了。”
  富弼放下手中的文案,又赶忙向文彦博,“请坐。”
  文彦博坐下之后,问道:“富公在看什么?”
  “齐州谋反案的堂录。”
  富弼道:“这一场官司下来,又给立法会带来诸多问题,如税法的定义,又如公检法与连坐法的关系。”
  文彦博道:“其实此二者皆与君主有关。若将税定义恶,何以彰显的君主的仁?若废除连坐法,又何以彰显君主的威?”
  富弼道:“税法的定义,可以让张三去立法会做解释。至于这连坐法,对了,你可有想到,到时公检法审理指挥使谢刘武等人的罪行时,同样也会面临连坐法,根据我朝制度,但凡有人官员贪污受贿,那举荐之人亦要到处分。”
  文彦博道:“这我也想到了,但一般情况下,也只是政治上的处分,或降职,或外放,是不会涉及到刑罚,二者应该不存在矛盾。”
  说着,他突然反应过来,“富公的意思,将连坐法免于刑罚,而改为政治上的处分。”
  富弼点点头,“司法改革不是强调政法分离,公检法的制度不允许株连无辜之人,但在行政上是可以给予惩戒的,这一点官家可以做主,并不会令天威受损,同时又避免破坏公检法的制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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