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83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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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要不支持我的新政,自主申报和税务司就会上门。
  虽然免役法在汴梁取得成功,但王安石心里非常清楚,这么做下去,新政将完全受制于司马光的司法改革。
  然而,司马光他们搞司法改革,就是为了反对新政的。
  与一个反对改革的人去推行改革,别人不知道,但王安石肯定是没有这么傻,他从未想过要将汴梁免役法的成功推向全国。
  可在当时,他的威胁论,其实效果一般。
  因为很多人认为,就是你王安石将我们这些特权人士纳入到免役税中,你要不纳入进去,什么申报都跟我们没有关系,所以你才是罪魁祸首,你还好意思说别人吗?
  当时反对新法的官员依旧是与日俱增。
  但是随着公检法在河中府推行后,地方官员渐渐意识到,这司法改革才是最可怕的,一旦官员失去司法大权,别说这权力和金钱,就连性命都成问题,随时可能面临检察院方面的起诉,而他们的关系,是完全行不通的。
  当然,他们能够这么快得知河中府的情况,也是吕惠卿他们努力的结果。
  二者一比,新法真香。
  因为司法改革是要限制和分割官府的权力,同时引入一波新人入场,而王安石的司法改革,其实走得还是法家路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要加强官府的权力,只是会打击到士绅阶级的利益。
  简单来说,司法改革对于官员们而言,是纯粹的损失,而新法对于官员们而言,只是得失之间的取舍。
  必然是选新法。
  当然,这部分官员是没有范仲淹他们那种坚定的政治理念,他们之前就是保守派的那帮人,捍卫的是自身权益,在这基础上,他们才会考虑到国家利益。
  然而,如范存入、苏辙、苏轼他们这些人,个个都是心怀抱负,有着很坚定的政治理想,他们就宁可受到司法改革的束缚,也不愿意向新法妥协。
  但这一类人毕竟是少数,由于大多数地方官员都支持,这个青苗法在京东东路推行的非常迅速。
  很快就抵达登州。
  登州的情况也跟济南府差不多,先是面向乡村放贷青苗钱,如果借出去的钱不多,官府再联合乡绅、地主,分摊这青苗钱。
  范纯仁得知之后,立刻就此提起上诉,这跟青苗法的规定不一样,但跟他预想中的是一模一样。
  然并卵。
  官府不可能判自己违法,直接表示这是官府政令,你们司法无权干预。
  再加上那些大地主、乡绅也不是说完全是被逼的,虽然他们也有些郁闷,但也都是自己点头答应,到底官府也只是给他们的是两分利,只要以两分利放出去,不亏就行。
  这总比税务司来要好!
  相反,河中府的情况,就大不一样。
  韩绛的到来,确实重振官府威望,但也就是一个波峰,很快就过去,青苗法直接就变成以工代赈。
  真正拿抵押物借钱的人,都跑去马家解库铺。
  相比起官府而言,大家还是更喜欢与商人合作,至少地位上大家是平等。
  这声势是远不如京东东路,就还是如平常一样,没有掀起太多波澜,只是大家可以明显的感受到,这节奏在变快,大家都急着挣钱。
  尤其是官府开始对外发放小面值的盐钞,进一步加剧这种现象。
  商人、富户压抑多年的情况,终于在公检法的庇佑下,开始爆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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