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809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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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斐点点头,又问道:“你们谁来告诉我,在我朝逃税会遭遇什么惩罚?”
  上官均立刻道:“一般逃税,都是处以罚没一半家财,苔刑六十到一百,更严重者徒刑一年,且户长、里正也都会受到惩罚。”
  蔡卞补充道:“但这只是一般逃税,一旦涉及到酒税、盐税、茶税,超过一定量,是直接可以处以死刑。”
  叶祖恰道:“在天禧年间,真宗皇帝下达敕令,私自贩酒者,不再处以死刑,而是改为杖脊、黔面,配五百里外牢城。而关于盐税、茶税,也都相应的减轻刑罚,意在鼓励工商发展。”
  张斐点点头,道:“而如今可以确定的是,税务司是采取自主申报的方式,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对于河中府的百姓而言,这是一种非常陌生的税收方式。那么皇庭在刑罚方面,也应该给予谅解。蔡京。”
  “学生在。”
  “你写一篇文章,刊登在法报上面,告知百姓,基于自主申报这个收税方式,皇庭决定免除首犯的刑罚,就只给予罚金处罚,至于罚金是多少,稍后皇庭会根据税务司的规定,给出对应的惩罚。但是你在写的时候,一定暗示百姓,税务司的职权只是查税,但是否有罪,则是由我们公检法来判决。如此既能安抚人心,又能够收拢人心。”
  蔡京点头道:“是,学生知道该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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