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656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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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辙突然想起什么似得,“你不是有判例权吗?你能否改变盐法,十斤私盐,就得判以死刑,这实在是太过严重,也难以执行。”
  用最严厉的法,判最平常的事。
  这显然是不对的。
  其实宋朝在这方面已经有所改进,以前是五斤,如今已经提升至十斤。
  可十斤也就四百五十文钱,扣除成本这些,对于那些盐户而言,是远远不够的。
  张斐问道:“不知苏小先生认为该给予怎样的刑罚?”
  苏辙思忖半响,不禁苦笑道:“就以盐户当下的状况,一点风吹草动就有可能让他们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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