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49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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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一个纯粹的行动派,既然确实有价值,那就拿来用,瞻前顾后可不是他的作风。
  “律法事关立国之本,可不能随意改动,还请官家三思而行。”文彦博当即就是一泼冷水下去。
  赵顼神色微微一变,没有做声。
  你丫能不唱反调吗?
  王安石立刻站出来道:“我朝情况与前朝是大不一样,但我朝律法却一直在沿用着唐朝的律法,在立国之初,尚且能助太祖太宗安定国家,但此时此刻,理应制定出适合我朝的律法。”
  赵抃当即反驳道:“我朝情况虽与前朝有所不同,但大体还是像似的,并且还有赦令补充。”
  王安石道:“赵相言之有理,官家可用赦令进行调整,而无须修改宋刑统。”
  赵抃毫不留情道:“官家的赦令也应当慎用,法之重,非吾等能承受得起,若朝令夕改,只会令律法丧失权威,此乃舍本逐末。”
  司马光都站出来说道:“官家,仅凭张三的三堂课,就要修改律法,这未免太过儿戏,也是难以服众啊!”
  王安石当即怼道:“既然如此,你还建议官家司法改革?”
  赵顼也稍稍不满地看着司马光。
  这事不就是你弄出来得吗?
  司马光立刻道:“我是建议调整的司法制度,而非是要修改宋刑统上面的律例,这不能混为一谈。”
  除王安石赞成之外,其余宰相几乎都是反对的。
  因为宋朝自立国以来,那《宋刑统》几乎就没有动过,补充全都是依靠皇帝的赦令,在这一点上,大臣们还是有共识的。
  任何条例一旦成为写入宋刑统,就不要去轻易更改。
  他们都认为,法令的关键是在于权威性,好坏都只是其次,而且《唐律疏议》的律例经过数百年的研究和实践,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但若是随意更改的话,就可能会令法律丧失权威。
  但神宗就是改革派,他就是要改,他即位这两年来,其实已经用过很多次赦令,并且有很多回还被政事堂给驳回,这令他十分不爽。
  但这也引起大臣的防备之心。
  你这赦令频率,还要什么法,干脆你皇帝说什么就是什么。
  如果从历史结果来推论的话,神宗过度的颁布赦令、引用判例,也给宋朝司法造成一个几乎是难以弥补的伤害。
  往往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一条非常合理的律法,简直就是无可挑剔,可能都要经过十几二十年讨论,才能够颁布。
  导致律法一直就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
  原因就在于此。
  因为一旦律法变成与时俱进,今天改,明天改,后天改,结果一定是变得更加糟糕,而不是变得更好。
  律法是变得非常完善,但是无人守法。
  意义何在?
  赵顼对此并不认同,他认为你们这群老东西,不就是在防备我么,不让我说了算,他突然看向一旁沉默的富弼,问道:“富公是何看法?”
  富弼瞧了眼赵顼,又看了看同僚们,思索片刻,才道:“官家,正如张三在课堂上所言,法制之法完全有别于宋刑统,若是官家动用赦令来推动法制之法,只会是的赦令与宋刑统是矛盾重重,反而会使得天下大乱。”
  富弼的地位摆在那里,赵顼就晕了,讪讪点头,“富公言之有理,是朕欠考虑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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