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48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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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斐立刻又写上这句话。
  文彦博见罢,不禁心想,这小子真是狡猾。
  他本想先挑起二法之争,可看眼前这情况,张斐似乎又想挑起儒法之争。
  张斐又写上“法制之法”,“基于法制之法,又该如何解释?”
  顿时一片沉默。
  这。
  你有说过吗?
  张斐等了好一会儿,啧了一声:“你们真是就会读死书,脑子是一点也不活。”
  学生们已经进入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阶段。
  你吐槽!
  你尽管吐。
  我们就这德行。
  张斐也见他们脸都不红了,也知道吐槽的杀伤力在减弱,于是直接在法制之法下面,写上四个字-——舍生取利。
  大家看得一愣。
  法家好歹也只是鼓励大家去追求利益,你这好了,直接舍生取利,为了利益,连命都不要了,是更为疯狂啊!
  张斐又道:“你们要清楚一点,在义与利这个问题上,儒家和法家是对立的,但并非绝对对立的,法家没有否定‘义’,但更强调‘利’,在富足的情况下,百姓自会懂得礼节;
  而儒家也没有否定‘利’,只是更强调‘义’,生,亦我所欲也,但是遇到义,就要舍生取义。
  关于儒法之争,我就不多说了,要是争得话,估计你们都能够吵上一整天,毕竟已经争了上千年。”
  大家都选择默认。
  这个确实是的,这个问题实在是争论太久,也争不出太新鲜的观念。
  他们也不愿意在这堂课上争,毕竟张老师上课就开始念叨着下课。
  “那我们着重讨论法制之法下的义与利。”
  张斐道:“法制之法的理念是什么?”
  “捍卫个人正当权益。”
  大家齐声回答道。
  张斐又问道:“法制之法的法又是基于什么?”
  “公平和正义。”
  “如果要坚持法制之法,那么!”
  张斐手往木板上一指,“怎么理解舍生取利这句话?”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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