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31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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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光道:“这我也知道,但我非常担心,在执行方面会出问题。”
  汴梁一亩三分地,他倒看得住,出了汴梁呢?
  他就很担心那些地主借机辞退佃农,来给官府制造麻烦,故此他就不打算,只规定田税随地,还要规定不能借机辞退佃农。
  怎么立法,这就很值得商榷。
  宋朝对立法是很看重的,你得解释清楚,定此律例的依据是什么,在什么情况适用,什么情况不适用。
  这是要考虑周全。
  司马光更是出了名的慢工出细活,若非皇帝逼着他半年之内全落实,他估计还不会这么上赶着来找张斐商量。
  “这不是我……”
  张斐本想说,此非我所擅长的,突然心念一动,道:“目前司法改革,也还在筹备中,司马大学士所能控制的也有限,若想在执行方面,不出问题,就只有一招。”
  司马光忙问道:“什么招?”
  “宣传。”
  张斐道:“只要宣传到位,就能弥补吏政方面的不足。”
  第二百四十五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宣传?”
  司马光是一脸困惑地看着张斐。
  张斐点点头,“司马大学士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让大家意识这个问题,将会损害到许多人的利益,得不偿失,以及这回朝廷是下了决心,如果不照办,那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的。”
  司马光不以为意地摆摆手:“这就不用你劳心了,我是想问你法律上的问题,朝廷若修改律例,之前那些还未到期的佃租契,到底应该怎么处置?”
  这宣传谁不会,犯得着专门找你张大珥笔吗?他找张斐,自然是商量立法的问题。
  唉看来我的争讼能力,掩盖了我许多优点啊!张斐沉吟少许道:“只要这修法,是已经通过朝廷决议,那我坚持是今年更改,不讲任何条件。”
  司马光道:“那地主可否以此为由,与佃户解除契约?”
  张斐道:“不仅仅是地主,佃户也可以,否则的话,事情会变得非常复杂,地主甚至都可以修改契约,不给佃户酬劳。朝廷只能是依法行事,是不能过多干预其中,如果朝廷帮助他们谈价,或者强制规定,那只会适得其反,也没有人会愿意接受的。”
  宋朝的佃农,其实跟雇农差不太多,是属于商业行为,商业追求的就还是自由。
  当然,是要在法律范围之内,而且现在谈什么最低工资保障,那也真的是做不到。
  朝廷只能将律法变得更公正,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完全偏向地主,最终还是得靠他们自己去洽谈。
  不可否认的是,在公平的基础上,地主是更占优势的,因为他们拥有生产资料。
  这是现实。
  司马光就道:“如果朝廷不干预的话,他们联合起来,全部舍弃佃户,亦或者,更换一批佃户,如果这种事是集中发生,这又会给地方官府带来许多的麻烦。”
  京城是看得住,但是出了京城就会变得很麻烦。
  张斐道:“这没有办法,只能硬挺过去,因为单就立法而言,越考虑的多,越繁琐,反而漏洞会越多,令朝廷顾此失彼。朝廷另立新法,那么他们解除旧的佃租契,这是属于合法行为,朝廷不能阻止他们追求合法。”
  之前人家的佃租契都是合法行为,朝廷修改这条法律,人家考虑到自身利益,当然可以不招佃户,我认为不划算,我自己耕种,只要按亩纳税就行,这当然是可以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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