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30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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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他拿五十万贯出来,那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但是熊鸣等人,显得还是很犹豫。
  他们在食物链中,也并不是处于最顶端,一旦他们这么干,等于是将上面的人都给得罪了,基本上就没得活路了,可能他们这一百零八人,只能上梁山了。
  熊鸣就问道:“李
  行首真的有把握,逼着对方让步吗?”
  李国忠点点头,又道:“但是那佃农的税,可能还是逃不掉,毕竟那是他们的目的!”
  熊鸣哎幼一声:“只要能谈妥,别说佃农的税,就是那佃奴的税,我们愿意帮他们交了。”
  杜绍京小鸡啄米般地点头,相比较起来,那就是个屁。
  冬冬冬!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谈话。
  李国忠问道:“什么事?”
  门外之人回答道:“老爷,刘主事来了。”
  李国忠忙道:“快快有请。”
  门打开来,只见一个矮胖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此人名叫刘侩,乃是转运司的仓部主事,如今三司的人可不敢来这里。
  刘侩问道:“李行首,你们打算怎么办?”
  李国忠犹豫片刻,道:“我们打算与张三谈判,看能否争取和解?”
  刘侩面色一喜:“上面也是这意思,你可有把握?”
  李国忠点点头。
  第二百四十章 谈判桌才是主战场
  就打官司而言,刑事案件的战场,肯定是在公堂,比如说阿云的官司,以及林飞的官司。
  公堂上就得判决。
  但是民事诉讼,公堂只是次要战场,私下谈判才是主要战场。
  比如说李四和陈裕腾的官司,那都是私下和解的,公堂之上,只是讨价还价,谁占有优势,那么谁在私下谈判时,就更为主动。
  而这次官司比较特别,因为偷税漏税绝对是属于刑事案件,张斐代表的也是朝廷,只是说他不具备检控的身份。
  但是,大宋自有国情在。
  百姓偷税漏税,那当然是属于刑事,但对方若是地主阶级,士大夫阶级,那就也可以属于民事。
  这也是之前朝中争论的点,朝廷若有证据,还需要打官司吗?
  直接就抓人啊!
  问题就在于,没法抓人,王安石才被迫这么做,目的是逼着他们交税,而不是要他们的命。
  基于这一点,此案应该归于民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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