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73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张斐道:“虽然我们要为我们的计税担保,但是我们不能担保到每一文钱,你也应该知道,有些差役是没有多少俸禄的,全凭收一点过路费谋生,如果我们担保到每一文钱,我们将会有打不完的官司,同时还会惹怒朝廷。
  故此我们得给出一个保护范围,在这个范围内的误差,都是合理的,超出范围才属于不合理的,我们才有义务为他们打官司。”
  “对对对,还是三郎你考虑的细致啊。”
  范理是直点头,额头上都微微有些冒汗。
  若是能成,这的确是赚大钱的买卖,但要不考虑清楚一些细节,也会有生命危险的。
  弄不好,就是玩火自焚。
  利益有多大,风险就有多高。
  其实北宋朝廷是非常重视商业,在收商税方面,也制定严格的律法,但毕竟古代通信不发达,到底还是需要人治的。
  要不给那些衙差一点好处,他们也不会尽力去收税。
  就如同那店宅务。
  就还是要考虑一些人情世故,比如说塞包烟,送只鸡,这个就没有必要去告人家。
  但如果说将人家整船货物给扣下来,那当然是不行的。
  张斐给出的这个范围,其实就是人情世故。
  这都还没有缓一口气,那晏几道便来了。
  “晏先生果真守信。”张斐迎上去,拱手言道。
  晏几道拱手回礼:“哪里,哪里,还是三郎手段了得,这么快就为家父讨回公道,另外,三郎又给予我如此多的优待,我又怎会不来。”
  一番客套之后,张斐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契约。
  “正版书屋?”
  晏几道一看契约,就傻眼了。
  不是集聚贤吗?
  张斐赶忙解释道:“我已经正式将集聚贤改名为正版书屋,其目的还是希望能够宣传正版。”
  晏几道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张斐又道:“另外,费用我是定在每年一百贯。”
  晏几道诧异道:“这么多吗?”
  张斐道:“这价钱不是我定的,而是天下文人定的,晏相的诗词文章绝对值得这个价钱,我们也相信将来能够卖出许多。
  但是由于今年我那书铺也得改造,以及重新凋版,故此不管今年是否能出版,都不算在之内,简单来说,我们是签六年,但只算五年的钱。”
  晏几道没有这么犹豫,就点头道:“非常合理。”
  张斐又道:“另外,契约也规定了晏先生的权力和义务,到时我们也会将一些样本提供给晏先生,看看哪里是否需要更改。”
  晏几道一边听,一边看,这头都是晕得,他是真的没有想到,就印刷一本书籍,也会这么复杂。
  更离谱的是,他大多数没有想到的,全都是属于他自己的权益,而不是说张斐的权益。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