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54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不过这也不是意味着这店就开不下去,若是有冤屈,第一选择肯定还是张斐。
  这个地位是无人能够取代的。
  但是对于张斐而言,纯打官司,没有其它的律法服务支持,也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任何买卖都要具有广泛性,才能够赚大钱。
  当然,官司还是最重要的,如果你都无法伸张正义,自然也不会有人来找你需求法律服务。
  二者也是相辅相成的。
  苏轼的官司,绝对是香饽饽。
  如今苏轼在汴京很有名气,他的官司一定会吸引到很多人的目光。
  必须慎重对待。
  为什么张斐、许芷倩要回家去研究案情,不是因为家里有床,而是因为律师事务所的档案部还未建成,大量的资料都还是在许家。
  二人回到家里,就立刻研究起来。
  有了上回的经验,这回许芷倩更是驾轻就熟。
  知道该怎么去研究。
  但是,目前大宋对于版权的规范,等同于没有,所有案例都是属于管制案例,且都还是关系户,可以说是特殊案例。
  一般都是官员或者颇有名望的士大夫,对于一些盗版感到不爽,就去跟官府抱怨。
  毕竟他们的地位在这,官府一般会派衙差去看看。
  客气一点就劝劝,别印了,别印了,印了也别灌水,少整一点错别字。
  不客气的就直接把印版给砸了。
  当然,更多是趁机要点钱。
  走了以后,人家照印,那些文官士大夫也不可能天天去计较这事。
  苏轼还算是比较小心眼的,只要看到,必定抱怨。
  但这连治安管制都谈不上,纯属给个面子。
  二人研究了一整日,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要达到上堂争讼的级别,就还是盗窃法最为合适。
  但这不是张斐想要的,也不是苏轼的诉求。
  若只是摁死这个集聚贤书店,这当然是可以的,但张斐和苏轼要的都是版权法。
  这盗窃法与版权法,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二者是不能完全归于一类,那样做的话,将会引发出很多法律问题的。
  关键这盗窃法的定义过于狭隘,很难往里面去填充内容,孕育出一条新法来。
  二人商讨一日后,也没有什么结果。
  第二日上午,许芷倩又来到张家,刚好放假在家的许遵老头又默默地跟了过来。
  身为文人,对于这个官司也是很感兴趣的。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