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3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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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亏张斐不是官员,不然的话,非得被赶了出去。
  在坐的每个官员,都能够倒背如流。
  可话说回来,这个论证,确实比较完美。
  等了一会儿,张斐见无人反对,这才继续说道:“可见太宗是深明大义,且清楚的知道祖宗之法的唯一性。”
  韩琦捋了捋胡须,低声道:“此子之辩术,不在你我之下啊!”
  富弼笑道:“韩相公切勿妄自菲薄,许多话,他能说,韩相公不能说。”
  韩琦谦虚一笑,又道:“也是啊!他能坐在这里,其实就已经赢了一半啊!”
  确实也是,张斐的劣势,其实也是他的优势,他没有那么多顾忌,反正都已经这样了。
  不少官员神色一变。
  这真的是要定调啊!
  方才唯一性是张斐说得,谁承认呢?
  你张斐算老几?
  但这么一解释的话,可就不好说了。这太宗都认了,他都没说自己的治国之道,他是说太祖的治国之道。他本也属于开国之君,但他仍遵从太祖之策,试问谁又敢不认?
  哪怕是从法制角度来看,这个逻辑也是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
  嗯……怎么有点热。
  这才刚刚开始,不少官员就已经非常后悔,跟张斐打这场官司。
  他们宁可认错,赔钱,免罪。
  祖宗之法,竟然被一个耳笔之人给定调,这真是太离谱了。
  也是他们所不能允许的。
  第一百一十二章 疏议论
  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娃,给他们讲述他们所提倡的祖宗之法。
  本就是很丢人的一件事,若还让他给弄成了,那真是不如自杀算了。
  但是这小子用太宗之诏令,去论述太祖之策,从而定义这祖宗之法。
  这一招真是非常妙啊!
  是一环扣一环。
  “嗯……你说得确实有理啊!”
  御史中丞吕诲抚须笑了笑,又道:“此条诏令确实是祖宗之法,但是你身为耳笔之人,应该知晓,律文之下,还有疏议。又作何解啊?”
  这疏议首创于唐朝,在整个中华民族的法制建设上,是有着极大的影响。
  简单来说,就是对律文的补充和解释。
  谁也不能否认,太宗的这条诏令是对祖宗之法的最好诠释,不过张斐是从法制的角度去阐述,法制必须条例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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