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2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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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斐又让许芷倩将所有的契约、字据全部抄录一遍,然后便带着这些资料离开了。
  出得寺庙,许芷倩就问道:“你到底有没有办法?”
  “暂时没有。”
  张斐摇摇头。
  许芷倩顿时面露失望之色。
  张斐突然问道:“此事你可有跟你爹爹提及过?”
  “没有!”
  “为何?”
  张斐问道:“是不是因为对方有司农寺的背景,害怕给你爹爹添麻烦?”
  许芷倩回过头来,道:“你未免太小看我爹爹,我爹爹若是怕这麻烦,那么阿云一案,他如何又会支持告到汴京来。我没有告诉我爹爹,主要是因为我爹爹当时并不在汴京,其次,我知道告诉他也没用,因为如这种事发生过无数回,也有无数人去告官,但从未有人成功过。”
  “是吗?”
  张斐笑道:“看来许姑娘对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许芷倩冷笑道:“我只是看不惯你大言不惭。”
  “原来如此。”张斐笑着点点头,又道:“那你介不介意,我去向你爹请教?”
  许芷倩轻哼道:“你若不信我,大可去请教。”
  张斐也不是故意揶揄许芷倩,回到许府,他便将此事告知许遵,并且向他询问,毕竟许遵拥有丰富的经验,这是许芷倩没有的。
  许遵仔细看过他们提供的资料后,不禁摇头叹了口气,道:“这份契约没有任何问题,虽然李四不识字,但是有旁人宣读,符合规矩,只能怪他自己不小心,当时没有询问清楚。”
  张斐道:“但这明显是一桩欺诈事件,李四当时情况,就不可能选择只用妻子去抵偿本金,因为他也没钱还利息,还不如直接用田地抵债,一清二楚。”
  许遵摇头叹道:“你可知有句话叫做‘官有政法,民从私契’,在这种纠纷中,契约就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一般来说,官府只会根据契约来判决,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官府就会有打不完的官司。”
  张斐道:“这我知道,但是这其中涉及到的利息也不合规矩。”
  许遵叹道:“其实朝廷曾对高利有着诸多限制,比如说,若借粟麦,须以粟麦归还,这就是防止那些大户利用物折算来压榨农夫。
  不曾想却是弄巧成拙,因为通常农夫手中只有粟麦,没有钱币,可借的又是钱币,那么一旦粟麦不能及时换成钱,就变成无法还债,最终又只能将田地抵偿,反而进一步使得兼并加剧,再者说,你认为李四的妻子又值多少钱,这根本就无法计算,故在真宗朝,朝廷又放宽此类限制。”
  张斐愁眉紧锁道:“如此说来,此案没得打。”
  许遵摇摇头道:“我是没有办法,不过你若有办法,能够找到证据,那我也一定支持你得。”
  这种民间借贷纠纷案,他是真的有心无力。
  允许放高利贷,农夫是死路一条,可要不准放的话,反而死得更快。
  故此官府能够坚持民从私契,不与地主勾结一起坑,那就已经是非常公平公正,不能奢求太多了。
  如果不坚守这一条,首先一点,试问谁敢借?
  肯定又会出现许多老赖。
  当下也有不少老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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