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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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斐继续阐述道:“阿云当然是有罪的,此乃证据确凿,但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为了捍卫自己心中最重要的东西,只不过她选择了错误得方法,但这是情有可原的,也不能因此而忽略她这么做的初衷。
  种种证据都已经证明她不是一个心肠恶毒之人,只不过她年纪和阅历,都不足以令她想到一个更加高明的办法,而且我们不要忘记,他的父母皆已经去世,家中只有一群想利用她谋取利益的长辈,没有人能够为她提供一丝帮助。
  主审官不能奢望她能够如你一般理性、聪明、冷静地去处理每一个问题。其实如阿云这样的女子,是大有人在,她们中很少有人选择了正确的解决方法,不是她们不懂何为孝顺,而是她们感到绝望和无助。
  从律法上来说,阿云是在保护自己的过程中,伤害了一个无辜的人,这当然是属于防卫过当。”
  话说至此,张斐突然气势一敛,又谦卑道:“当然,小民只是一介平民,来此论辩,皆因陛下仁德所至,小民并无判决的权力,小民只能提供微薄的证据,来协助主审官。
  不可否认的是,阿云的确犯下重大错误,如果朝廷执意判决阿云谋杀之罪,小民也恳请朝廷能够表彰阿云的孝心,让她死后,也有面目去见其母亲,相信这也是阿云目前最渴望得到的,毕竟在她心里,母亲是要胜过自己的生命。”
  此番话下来,王师元、齐恢、刘述等一干保守派,纷纷露出十分沮丧的表情。
  相反王安石等一干革新派,纷纷露出得意的微笑。
  司马光直视着张斐,目光中充满着怒火。
  他愤怒啊!
  他非常愤怒啊!
  在对方没有提供强有力证据的情况,他竟然无力反驳对方。
  而明知道对方是在巧辨,却又无力挽回。
  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孝顺在当代实在是非常非常重要。
  就连皇帝都不能做出任何的不孝之举。
  而张斐巧妙的将孝道作为阿云行凶动机,当然,张斐也确实提供了一些证据,足以证明阿云是一个孝女,但二者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这就只有阿云自己清楚,外人只能提供一些佐证从侧面去证明。
  这是司马光完全没有想到。
  因为在此之前,大家都认定颜值是此案的行凶动机。
  虽然张斐无法提供直接证据,证明阿云不是因为颜值而行凶,但是司马光也提供不出直接证据,证明阿云就是因为对方貌丑而行凶,原本的铁证,也就是阿云自己的供词,方才已经被张斐给摧毁。
  绝对客观证据是不存在的。
  但是张斐提出了一个间接证据,如果阿云只是想嫁给一个样貌不丑的人,那她之前为什么要拒绝,而且阿云曾几次都是用守孝来拒绝婚事的。
  如果拿不出更加直接的证据,那么间接证据,是可以否定颜值是行凶动机。
  事到如今,司马光也醒悟过来。
  可惜,为时已晚。
  忠孝就是古代的政治正确。
  为了一个小女子,去冲击政治正确,这可不是一个成熟政治家会干得事。
  那么他若想维持原判,就必须找到证据,证明阿云的动机不是孝顺。
  而且他一定要证明这一点,否则的话,就属政治不正确,这导致他就变得非常被动。
  司马光深知对方是在故弄玄虚,是在混淆视听,他自也不会轻易罢休的,道:“目前你所提供的说法,都只是你的一面之词,本官还需调查其中真伪,待一切水落石出,本官自会酌情而定,今日就到此为止。退堂。”
  言罢,他便起身离开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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