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门找回我后 第3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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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溪看着林彦, 哼了一声:“不想着努力就知道沾光,你要每天写两张,不,四张字帖!”
  在哥哥面前她是妹妹, 但是在弟弟这里, 她可是姐姐!
  林彦张大嘴:“姐, 你是不是忘了我是鹿天书院的学生,夫子交代的课业我从未缺过, 不止每天写四张的。”
  他保量不保质, 每天在知识的海洋里狗刨和自由泳。
  知识轻轻划过脑子,一点痕迹都不留。
  上学:自诚明, 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下学:自诚明, 谓什么?自明诚, 什么教?
  林溪有被气到:“你这个傻子。”
  林彦不以为意道:“我从没说我有多聪明, 如果所有的人都擅长读书, 那也太可怕,就不能显得大哥的厉害。”
  林溪:“……”
  真诚是最大的必杀技,小王八蛋这么坦诚,她都不好再说什么。
  何持让轻咳了声:“毛毛,不许这样说你弟弟。”
  “没关系, 我不在意。”林彦哈哈大笑:“原来林溪以前小名叫毛毛, 那可以叫她毛毛虫吗?”
  “可以的,如果你不想活得太顺利。”
  何持让:“……”
  林彦后脖子一凉, 绕到了何持让身后, 笑嘻嘻地又说 :“哥哥才来京城, 我带你去逛逛夜景如何?还挺热闹的。”
  林溪:“阿兄舟车劳顿, 改天吧。”
  “去嘛去嘛。”林彦不肯放弃。
  他读书不太行,却鬼灵精,一眼看出了本质。他老姐这么横行无忌,也是要听兄长的话!
  这么说来,岂不是兄长更厉害!
  他就喜欢有学问又厉害,还脾气这么好的人!
  林彦才十四岁,虽已是少年模样,却还带着几分稚气。
  求人的时候微微歪着头,漂亮的眸子让人不忍拒绝。
  当然,除了林溪,她只会“拳头又硬了”。
  何持让笑了笑:“那好吧,眼下尚早,出去走走也好,毛毛也一起吧。”
  这孩子的眼睛,和妹妹有几分相似,果然是亲姐弟。
  犹记得妹妹当初拿着军帖,悄然代替他去从军,也是这般年岁。
  何持让没办法坚定地拒绝。
  几年不见,妹妹已然出落成妙龄少女。
  那颗倔强的花骨朵,变成了欣欣向荣的山茶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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