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假假(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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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杂部分真相的谎言,比直接说谎更有效。”
  这句话尤其适用于传媒领域。
  如果媒体想要让自己的受众相信某个事实——比如说现在,他们需要说服人们相信蝙蝠侠牵涉到了某起命案,让蝙蝠侠硬生生背下这一起人命官司,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摆出事实真相。
  蝙蝠侠像个鬼一样把某些不法分子吓尿是真的,刑讯逼供某些犯罪嫌疑人、将这些人打到骨折住院也是真的。
  那么倘若把蝙蝠侠的这些过错事迹和这起最新发生的人命案件同时联系起来宣传出去,大家会怎么看?
  哪怕媒体只是模棱两可地说一句“蝙蝠侠可能是凶手”,已经看过蝙蝠侠一系列劣行的人们都会认定“蝙蝠侠就是凶手。”
  即便是调查起来,前面的一切全都是真的,那么最后的推断“蝙蝠侠是凶手”,就一定也是真的。
  ——这才是最麻烦的地方。
  如果不尽快调查清楚,尽早澄清,“曾经杀害无辜”这口大锅恐怕真就要直接盖到黑漆漆小公主的头上,抠都抠不下来了。
  在薇拉的诡辩之下,这位被“蝙蝠侠暗恋者”给雷得七荤八素的戈登终于松口,站在绝对公平公正的角度,给眼前这位名为“薇妮莎”的记者小姐透露了几分真相,两人就这件命案的事谈了谈。
  “这起命案发生在一个多星期以前,现在是由第一个找到现场的科伦探员负责调查此案,因为相关的线索比较模糊,我不能透露太多。”
  这位老道的局长显然吃过哥谭记者的厉害,言辞十分谨慎:
  “但是我已经读过《早安哥谭》关于此案的报道,可以肯定的是,那篇报道中失实的地方非常多,几乎通篇都是猜测,我个人并不赞同。”
  “已经有报社对此案进行报道了?”
  薇拉一挑眉,假装惊讶地问,“也就是说,已经提前有其他报社记者过来采访过了?”
  戈登一顿,深深看了薇拉一眼,过了片刻才慢吞吞地道:
  “啊,就在昨天,《纽约时报》的记者才来过一趟,《华盛顿邮报》、《联邦日报》、《大众邮报》这三家报社,也就此案采访过我,而《每日纽约》的编辑刚刚致电我——真是没想到,只不过是沾染了‘蝙蝠侠’这个名字,这件发生在哥谭的案件就获得了整整五家报社的关注。”
  戈登的本意是警告薇拉以及她背后站着的《华盛顿先锋报》,让这些报社别太过分。
  ——他知道薇拉之前张口就说“暗恋蝙蝠侠”是骗人的,薇拉这么说,无非就是想从他这里拿到第一手资料。
  可万万没想到,被警告的对象非但没有任何畏惧,反倒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薇拉:“好的,谢谢您的帮助,戈登先生。”
  戈登:“………”
  最关键的情报终于套出来了。
  从一开始,薇拉压根就没想着从戈登这边得到什么情报,她就想要一个针对此案积极采访的报社名单。
  ——谁先跳出来,谁就是那个将要在几天之后搞事的。
  等出了警局的门,薇拉先去预定好的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先给玛丽打了个电话,假装没听见对方在电话里的咆哮声,就又联系上了那位倒霉的约翰警员。
  估计戈登也怕这个没什么智商的小警员又对记者胡扯,就给约翰安排了一堆工作,导致他就算再想和薇拉见面,也抽不出时间来了。
  本来答应好的采访却没履行,约翰有点不好意思,就干脆把负责此案的科伦推了出来。
  于是,傍晚时分,赶赴酒店与薇拉见面的,就变成了这位科伦警官。
  科伦警官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和年轻的约翰不同,他倒没有明确表示出对蝙蝠侠的憎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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