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女人的智彗(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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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柜小姐目送她离开,真是教养好到不像话。
  在咖啡店里消磨着时光,抬起眼来,看见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眼角眉稍都带着淡淡的忧悉,她是简曼,没错的。
  :“简曼?”宋宁轻轻的叫了一声,简曼站在她的面前,:“宋宁,是你,真的是你?”她们好多年没见了,从学校毕业分开后,听说她去了外国了。
  两个女人在咖啡馆里像是找到了久违的朋友般,诉说着这几年分开后的生活........
  家里的佣人已经打扫好了卫生回去了,为了上班方便,元烈结婚后便不回元家老宅住了,而是在市区中心的高档公寓顶层买下两套,打通后变得很大,平时自己也会整理,元家的佣人也会两天来一次,那时她多半会出去走走,过了中午再回来。有时就像今天一样的闲诳,有时会去爸爸公司跟他一起吃午饭,但是今天遇到了简曼,她们两个人聊得还是比较投机的,只是有点感叹,为什么那么美的人,才不过新婚便遇上了那样可怕的事情。
  拿起袋里的肥皂,拆开包装,拿到元烈的房间。他配套的浴室里,银灰色的皂盒里,香皂果然是快用完了。
  洗衣框里有他换下的衬衣和西装,干洗店的小妹还没来收,她随手拿起了衬衫叠好放在洗手台上,再拿起西装,他穿西装很好看,宽宽的肩膀,欣长的骨格。想起来她淡淡的红了脸,她这一生做的最疯狂的一件事便是见过答应了他的求婚。
  可是她爱了他那么多年,他就像一个梦境一样的存在她的幻想中,所以当他向她求婚时,她偷偷的掐了一下自己的腿,果真是疼了,证明 一切不是虚幻。轻轻吸着西装上他的味道,淡淡的跟他温柔的笑容一样。
  只是,眼神一滞,黑色的西装扣上竟然有缠着一根头发,葱白的手指细细的捻来,很长,不是黑色的,不是直发。这不是她的头发。况且她的头发也不会缠在他的扣子上,因为他说过要给她时间适应他的,所以夫妻间的亲密行为都是止于他轻轻的一吻。
  这根长长的卷发在她的平静的心湖像是投下了一颗石子,漾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波澜,再也不能平息。
  她轻轻用梵语念着,直到念到心无挂碍时,猛然间泪水盈满了她的眼,怎能不看不听不说,怎能心无挂碍,他是她的心魔啊。
  静静的坐在房间,直到夜晚的降临。七点钟,开门的声音,她轻轻钻入被子中,相见还如不见。
  元烈看着空空的客厅,她并没有坐在沙发上看书,空气中没有茶的味道。餐桌上没有她做的清淡可口的晚餐。没有特别交代时他都会回来,她也会做好晚餐等他,可是今天有点不一样。
  推开她房间的门,屋里漆黑一片,但从客厅透过的灯光还是可以看到她小小的身影蜷在被子中,她睡着了。元烈笑了笑,随手关上门。
  她出过门了,客厅里有新插上的花,小小的不知名的花朵她却能搭配得优雅不凡。可能逛累了吧。平时吃完饭,他们也会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碟片,原版的外文老电影是她最喜欢的,从《茶花女》到《乱世佳人》从《魂断蓝桥》到《简.爱》,虽然拢长,但他还是能饶有兴致的陪她看完,看到她有时眼里闪着泪光时,几乎有种让他想要吻上去的冲动。
  突然的一阵燥热,活动了一下筋骨。她偶尔也会这样早早的一觉睡到天明,但没给他做晚饭还是头一遭,想了想,轻轻关上门,转身出去。
  卧室内,红了眼的她轻轻坐了起来,听到了开门声,拔通了一个电话:“飞龙,你帮我跟着这辆车,车牌是XXXXX,不要告诉我爸爸。”
  夜半时分,她才听到开门声,轻轻的,绝望的闭上眼睛。她像是活在一个美丽的泡沫中,这样的泡沫只是用一根头发便可刺破。
  她还清楚的记得半小时前的电话:“小姐,姑爷的车进了永御山庄第十二号,我查了一下,那也是姑爷名下的房子,里面住着个女人叫柳漓,已经住了好几年了。”
  :“飞龙,爸心脏不好,你若真是忠心便什么也不能对他说知道了吗?”她只交代了一句,因为她知道什么最能事最能让飞龙听话。
  坐在床前,她是个天下最可笑的女子,她在黑暗中想起了泰戈尔的一句话:the world has kissed my soul wifh its pain ,asking fou its return in songs. 世界以它的痛苦同我接吻,而要求我以歌声作为回报。”
  她是这样的爱着他,可他却只给她痛苦的吻,人生是一张有去无回的单程车票,没有彩排,每一场都是现场直播。如果可以,她想要永远不再相见,因为干净的东西,污了便是污了,她的世界黑白清楚,泾渭分明。可是她总能想起她的爸爸,这个世界上唯一毫无代价的爱着她的男人从里到便是她的爸爸,每回看到她带着他回家时开心的样子。她觉得父亲有时甚至有点小心翼翼的招待着元烈。
  所以,作为回报,她还必须暂时维持着这样一个荒唐的婚姻。还好她还干干净净,她不再去想这个男人为什么娶她,或许真如坊间猜测的商业利益吧,不想,多想徒增烦恼。有的东西,再爱都得割舍,有的东西再苦都得吞咽。
  事实上,宋宁看着是很简单很单纯的姑娘 ,但越是这样简单的人,往往内心越是强大的。
  早上起床,换好衣服,出了房门,元烈嗅到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她连早餐都没做,留了张纸条,说去尼泊尔旅行了。
  她不像是柳漓,柳漓喜欢去巴黎,法国或者是去最美的外国小岛渡假,与他纠缠在蓝天白云下。他不是一个小气的金主,但她每月的帐单也算相当可观。
  他偶尔无聊时会看看她们的消费,华服美钻她不喜欢,宋宁喜欢买书,各种原版电影碟片,虽然不便宜,但她的花费几乎都不到柳漓零头。
  他记得结婚后他拿了张卡给她,她不好意思的笑着:“我自己有的。”他当然清楚,以宋雄那样的性子,怎么可能让女儿手头吃紧。但他还是交到了她手上:“宋宁,你是我的妻子,这是我做丈夫的责任,这一点请你不要拒绝,我知道你有很多钱,但现在起,你一定要用这张卡。”握着她白净的小手时,她红着脸答应了。
  她们真是完全不一样的,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越来越多时候会想起她。甚至昨天柳漓坐在他身子上,尽情扭动直到到达的那刻尖叫的时候,他都在走神的想着,如果是她到了,是怎么样的?
  他还没有尽兴便推开了她,点了根烟坐在了椅子上,惊人的硕大欲.望还矗在那里,跌坐在地板上的女人在爬过来,用缨红的嘴唇含上去时,他闭上眼,想起了她淡淡的柔软的嘴唇让他忍不住的捉着她的头发,每每都顶到最深,直到暴发出来,他都不再睁开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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