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糖 第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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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这间酒吧的介绍,离不开“工业金属”等等。潦草的英文字母镶嵌在灰铁皮上,铁皮四个角被钉紧。无意或有意,总而言之,钉子歪了。
  乍看之下,就一块破铜烂铁。
  人走进去,扑面而来的全是迷乱激情。人与人靠得近,但不一定看得清脸。
  最吵的声音由麦克风里发出。一个染了三色头发的男人,沙哑地嘶吼。
  歌词很模糊,周围人却能跟着哼唱。
  乐队有两男一女。其中打鼓的女人,是姜临晴的初中同学,名叫向蓓。
  *
  初中时候,向蓓极少在教室前门出现,她在最后一排。无论老师如何调换座位,向蓓肯定换去后面。迟到,早退,特别方便。
  姜临晴那时长得不高,又是近视,从没离开过前三排。她和向蓓说话的次数,十个手指就数得出来。
  直至去年,巧合的,两人租住在同一幢公寓。
  不知谁先认出谁,面对面站了好一会,姜临晴想叫名字,又收住。
  向蓓尖锐的唇线突然放松:“姜临晴?”
  “啊,我是。”姜临晴想了一会,“向……蓓?”
  “真的是你。”浓妆艳抹的向蓓,有了比初中更冷漠的线条。
  “嗯。”姜临晴点头,“我去上班了。”
  过了几天,两人再次遇见。
  向蓓是夜行动物,一到早上就没精神,她打了个哈欠:“早。”
  姜临晴赶着去上班,礼貌回答:“早。”
  今年除夕,向蓓没有回老家。酒吧在年二十九关了门,她无处可去,在家上了一天的网,终于想起要买年货,一出门就见到姜临晴。
  向蓓:“哎,你去哪里过年?”
  “我就在这座城市过年。”
  “哦,我也是。”
  姜临晴正要走。
  向蓓喊住了:“一个人过年?”
  “嗯。”
  “我也一个人。”向蓓耸肩,“乐队的另两个男人回家去了。”
  姜临晴和向蓓去超市买了食材,回公寓煮了顿火锅,这才开始有了交情。
  算是两个在外漂泊人的偶尔陪伴。
  姜临晴对交友也有选择。
  向蓓是自由的,洒脱的,明白世界规则,自然能看破生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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