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5章 旗地改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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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原有旗民之个人财产、土地,不是改革内容,依法受到保护,原有管理旗务之人,倘若拥护政府、拥护改革,可在改革以后,仍旧充任民国官员,照旧管理民众,从政府领取薪水;
  第十,倘若仍有人反对共和、煽动复辟,除依律予以严惩外,并处没收已分配的土地,如情节严重,没收本人全部财产;
  ……”
  “秦总可是釜底抽薪之计,等于不动声色间废除了满族赖以兴起的八旗制度。”葛洪义惊叹,“这可是落实五族共和的光辉典范。”
  “你小子什么不好学,学别人拍马屁。”秦时竹笑骂道,“改革的目的是要把大部分满族老百姓和一小撮满族权贵区分开来。革命党的革命,说白了是排满革命,在南方这么搞,由于满族不多,怎么也翻不了天,但东北就不一样,居住着近300万的满人,不处理好就是一个定时炸弹。满族权贵、包括一部分蒙古族上层,是极力反对革命、反对共和地,他们要闹事,就要煽动不明真相地旗民跟着闹事,但这个旗地改革法一实施,大多数尤其是贫苦旗民得到了好处,要想再煽动他们,非常困难。
  本来,根据满清的规定,旗地是整个满族(蒙古族)共有地,一起劳作,一起上交所得,然后旗民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但历来存在着权威大、官位高的人多占、多拿的问题,发展到后来,就变成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剥削、压迫一般的旗民,下层旗民生活日益贫困化,从政府手中的获得的津贴远远不能维持温饱,而法律又规定不允许从事其它职业。旗地改革,实际通过否认那些大小官僚凭借国家政权压迫普通旗民的行为的正当性,而保护下层旗民的利益。因此,我相信,一般老百姓肯定会拥护的,只有那些权贵才会反对。但现在政权掌握在我们手中,绝对不怕他们造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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