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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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夜带人去爬山,她还脑子也抽筋去了,现在坐在这悬崖边上,不上不下孤立无援的样子,真是自作自受。
  又是一阵冷风,她赶紧用僵硬的的手臂给自己围上毛毯,这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看他脸色发白的样子,她不由得冷笑连连,少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哈哈哈!她内心小人狂笑三声,真是大快人心。
  “你带我来这儿是殉情吗?”周洲突然幽幽出声,声音缥缈的有些失真。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带你来聊天的,你看有谁有本少爷这么聪明,他能找到这么一个能看星星,又能看月亮,还可以陪你畅谈到天明的地方,姑娘感动了吧,那就——呃!”
  他瞥见周洲一脸寒霜的样子,什么话都没了。
  “我顶着零下十几度的低温,你跟我说来这里是看星星看月亮,那要不要我再和你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从人生哲学谈到暴力美学,让你好好切身体会一下啊?骚年!”
  “别那么认(暴)真(燥)啊,我就是开个玩笑,其实今天是有个正事要跟你说,所以我才选了这个地方,清净。”
  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吧,周洲在心里默默补充。
  “周洲,”他面容一肃,脸上再也找不出刚才玩笑的影子。
  “我给你讲个故事听吧。”他正经经的开始说起来,风在听,树在听,山在听,云在听,她也在听。
  20年前,琛城还不是国际大都市,但它所拥有的财富却是全国都数一数二的。琛城有三大世家:顾,辛,宋。
  那时候男人还是只是一个不受宠的私生子,他有才华又聪明,竟也引得别家千金投怀送抱,其中他最喜欢的却是一个小家族的女孩,那个女孩子漂亮又聪明,眉眼间有他最喜欢的活力,总是朝气蓬勃,光芒四射的样子,像个小太阳。
  所以他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将那女孩子娶回家。
  可是人呢,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一开始他是十分喜欢的女孩子的,可是时间一久,再好看的花也看厌了,她的活力四射成了不守妇道,她的聪明能干成了巧于心计,而女孩子却没发觉丈夫的变化,仍旧是一心一意守着她的小家,她仍旧沉浸在幸福里,不可自拔。
  男人开始夜不归宿,身上总会留下那么一两根长长的头发,妻子不相信,直到有一天她带着儿子去逛街,亲眼看见她的丈夫挽着另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走进一间高档珠宝店。
  妻子忘了她五岁的孩子,疯了一样冲出去,然后她死了。
  被路边过路的货车直接从身上碾过去,成了一摊肉泥,浓稠的血流了一地,红艳艳的。
  她的儿子亲眼看着他的妈妈被黑漆漆的车轮压过腿,肩,最后是脑袋,砰!血水混合着白色的脑浆炸了一地,到处是白色和红色,像是刚出锅的豆腐脑,甚至还冒着热气。
  “所以,那个男孩儿是你吗?”
  “真聪明,你猜对了,可惜没有奖励。”
  他突然举起手,最终也只是轻轻落到她肩膀上,替她拢紧了微微敞开的毛毯。
  周洲抿起嘴唇,“谢谢。”
  “不,你怎么能对我说谢谢呢?”宋安臣仰头看向星空,依旧是那么漂亮,空洞,谁也不知道刚才那一瞬间,他想到了一个多么疯狂又可爱的想法,并且就差一刻,他就将它付诸于行动。
  可爱的周洲,我不能那么自私,尽管我很想和你一起留在这里,可是我不能这样做。
  “周洲,你要幸福。”
  “宋安臣,我可以叫你哥吗?”
  “哥。”
  她歪头枕上他的肩膀,固执的叫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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