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日(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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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子可真能装啊!
  那明明是贵族学院才能学的东西,一个平民出身的穷小子,在这里摆谱!
  下一刻,格蕾丝的行动就让他脸色铁青。
  她正用拉丁语,给贝丝朗读马太福音,发音与莱斯利先生在书房听公爵大人朗读圣经时说过的一样标准。
  莱斯利先生不情愿地想到,也许这小子真的与其他人不同,是霍恩先生所说的那种“落难的白天鹅”。
  晨间的阳光,温柔地照在格蕾丝的身上,使她的金发愈加耀眼。
  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穿着男士礼服的格蕾丝,在其他人眼中俊美得不像话。
  这样温柔而无攻击性的美,让人很难产生厌恶感。
  至少在马车里这段时间,莱斯利先生对她的看法有了那么一点改变。
  “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2)
  格蕾丝端正地坐在教堂的中排,她本人经过梦境,早已不信宗教,不过当做文学作品来听,也无不可。
  女仆中有许多是本地人,基本都住在克戈索尔镇。
  礼拜过后,她们寄存掉自己的帽盒,换上平时出门见人的帽子,搭乘公共马车,结伴回家。
  而男仆们通常不是本地人,他们四处跳槽,寻找更好的就职机会,一般到了两年,可以拿到推荐信的时候,有了更好的工作,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跳槽。
  这会儿他们也三五成群,准备出去找乐子。
  只不过格蕾丝可不会和男仆们混在一起,跑去小酒馆还好说,万一他们要去什么不纯洁的地方,那可就尴尬了。
  独自一人在外工作,没有朋友和家人。
  此时的格蕾丝,感到格外孤单。
  她叹了口气,钻进了马车。
  ……
  “克里斯蒂先生,邮差送来了您的信和包裹。”
  刚一到总管室,小听差就把一个包裹和一封信送到了格蕾丝手上。
  是妈妈!
  格蕾丝挥手示意小听差可以出去了,便迫不及待地拿起拆信刀,打开了信封。
  为了避免信件被别人看到带来风险,她与家人约定,信中要称她为“格雷”或者“我的孩子”。
  任何涉及到她真实性别的话,都要尽量避免。
  不过安妮显然不喜欢称她为“格雷”,于是“我的孩子”成了最好的选择。
  信的开头是这样的:
  “我亲爱的孩子:
  日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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