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指(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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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仔听说这两所院子还是在姜安城和荣王一起在太学读书时置下的,开始是姜安城为了节省时间,因为那时候他已经开始文武兼修,还要去麟堂,遂选在这条离太学和麟堂都挺近的巷子。
  荣王则单纯是因为钱太多,看好友买了,他也顺便买一个。
  除了自家的封邑外,荣王还有一个十分有钱的外祖——扬州卫氏。
  这么有钱且不立规矩的荣王家……一、定、有、肉、吃!
  花仔脚尖一点地,跟在两只仙鹤身后,掠进了荣王的院子。
  片刻后,饭桌上堆上山一样的肉菜,花仔以风卷残云的速度疯狂进食。
  荣王带着才从床上爬起来的慵懒,身上披着一件家常外袍,打了个哈欠:“你这是多久没吃过饭了?你家夫子虐待你?”
  花仔疯狂点头。
  只管饭不管肉,不是虐待是什么?
  “安城过于严厉了,你还小,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我回头跟他说说。”在荣王心里,花仔顶多十四岁。
  花仔连忙阻止了他,“你一说,我连这点肉都吃不上了。王爷,你要是想帮忙,以后就管我的饭吧。”
  荣王答应了。
  “好兄弟!”
  这一顿花仔吃得心满意足,吃完继续翻/墙回去。
  刚落地,就见竹林下,池塘边,姜安城长身玉立,一身官服在渐明的天光里明净夺目,眉眼被衬得十分鲜明。
  “夫子早啊。”花仔吃得好,心情也好,笑眯眯,眉眼弯弯,一脸灿烂,“要去早朝了吧?”
  “你去隔壁干什么了?”姜安城眉头皱起一点,审视着她。
  “我帮你看着那两只鸟去了。夫子你是不知道,那两只鸟跑到荣王院子里大吃大喝,把食盆吃光了。”
  姜安城:“……你说的是你自己吧?”
  “怎么可能?!”
  花仔早有准备,为了掩盖自己跑去吃肉的事实,吃完饭还逮着晴光和云影薅了好一阵子毛,她义正辞严地凑到他面前,“你闻闻,我身上都是鸟毛味儿,光顾着抓鸟了,你闻闻!”
  天边是一种淡青的颜色,朝阳刚刚升起,周围还伴着明媚的霞光。
  霞光与阳光在天地之间交织成一种温柔的、清浅的金色,洒在花仔的脸上,少女的每一个毛孔好像都会发出玉光,眸子晶莹黑亮,瞳孔深处仿佛都是金色的。
  太近了。
  近到让他不由想起,面前这个人虽是无法无天任意妄为的沙匪,但也是像花朵一样正准备绽放出一生最美丽姿彩的少女。
  反射性地,姜安城后退了一步。
  “下不为例。”
  他在转身离开前,板着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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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仔:哇哈哈哈终于赢了一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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