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10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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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华带宁馥去了一处公园。
  周末,他会开车到街上去慢慢巡视,周三,就固定到这里“蹲守”。
  这里拆迁过。
  “以前,是陈苗出事的地方。”钟华对宁馥简单地解释道。
  觉得走失的陈苗可能经过这里,只是钟华的直觉。
  在无数个星期三的下午,他在这公园里等待。
  这街心公园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干净,配备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阳光好的时候,成群的老头老太太在这小公园里锻炼身体跳跳广场舞,玩轮滑的小孩子们像一群群飞来飞去的鸟儿,在人群之间穿梭着,欢叫着。
  没有人知道,曾经这里还是一片破败的城中村时,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记者,在这里被人划了27刀。
  为了做好她的工作。
  宁馥跟钟华在这儿一蹲就是一下午。一无所获。
  “明天还来吗?”
  “来。”
  “那早饭你请。”
  在第三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半的时候。
  钟华接到关童的电话,新闻中心的主任在手机那头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爱惜部下,替她撑腰给她挡枪子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台里有意见呢!给你停职是为了保护你,你这家伙可别给我不识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一达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够了赶快回来开工干活,调查记者部不能没有你!
  ——顺便把浪够了的宁馥也提溜回来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了,例如——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一块?”
  “和她相处怎么样?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气,我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的聒噪,“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我喜欢她”。以欣赏的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他喜欢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
  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了。
  钟华却突然笑了,“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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