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道理(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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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一个可以杀野人的地方。”
  “呵呵,有意思,我阿弟死在你手里,现在你居然还有胆子诓我去替你卖命,做一条真正的燕狗?
  莫说我愿意不愿意,你配么,那个叫做盛乐城的地方,它配么?”
  没了国家,但他依旧还有剑,他也依旧是剑圣。
  瞎子笑道:
  “给靖南侯办事,那世人肯定觉得你去给燕人当狗了。”
  “那去盛乐呢,有何不同?”
  “那盛乐城城守,狗一般的低贱东西;
  哪里能配得上使唤您呢?
  世人只会以为,是您剑圣,主动去为大夏遗民杀野人,盛乐城里的燕人,肯定是为您马首是瞻,说法,是完全不同的。
  这样一来,您的剑,也有了用武之地,面子里子,其实都有了。
  杀一杀野人,再想一想人生,等野人被杀退了,又或者自己想清楚了,
  想走时或者是厌倦了,
  随时离开就是。
  剑圣的剑,永远是自由的,任何想捆绑剑的绳子,都会自己断裂。”
  “你说得,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
  ——————
  晚上还有一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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