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剑圣(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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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苎萝村的天火和地震引起了官府注意:天火只落到苎萝村,地震也只波及到苎萝村,甚至相邻的金悦村一点也没受到损伤。
  天地有异,必生妖人。
  最先到来的不是清宁县衙,而是刚成立不久的北镇抚司,数十缇骑闯入废墟之中的苎萝村,所有幸存者都被赶到一起。
  就在一位北镇抚司缇骑找到小姑娘前,有个一身黑衣的男子出现在小姑娘身旁,轻柔的道:“他们都已经死了,北镇抚司的人来了,如果你再不走,会被抓起来,很可能最后都会被北镇抚司悄悄处决。”
  女帝成立北镇抚司不久,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发生如此诡异事情,北镇抚司很可能将所有幸存者当做异人刑问甚至处决。
  姓牧的小姑娘抬起头看着这位几天前来到苎萝村的黑衣游侠儿,又看了看他腰间的长剑,“可是,我再也没有亲人了。”
  面目粗犷而沧桑,眸子似乎看透了尘事无欲无求的黑衣游侠儿长得并不好看,很普通的相貌,闻言笑了笑,“谁说的,我可以当你的亲人啊。”
  “亲人?”
  小姑娘有些迷茫的念叨着。
  在北镇抚司那位缇骑走进院子里时,没有看见小姑娘,也没有看见黑衣游侠儿,只是感觉忽然刮起了一阵风。
  一阵妖风,切肤如剑。
  大凉的天下,多了个带着小姑娘游历江湖的黑衣游侠儿。
  游侠儿么,也是要吃饭的,黑衣游侠儿高傲,不愿意做那劫富济贫的事情,其实劫富济贫说到底还是要济自己。
  游侠儿没有。
  没钱了,他宁愿放下腰间佩剑,去酒楼码头打些小工赚一点微薄的铜板,然后买两个馒头吃得津津有味——大多时候,都让正在长身体的小姑娘吃。
  但钱总是很少,小姑娘也就是这样落下了身体削瘦的根基。
  但是小姑娘很快乐。
  她从来不觉得,游侠儿买回来的馒头比酒楼的大鱼大肉差,她也从来不觉得,游侠儿挣回来的微薄铜板,比富贾的百万会子轻。
  小姑娘很喜欢这样的日子,风餐雨宿四海为家。
  身边还有个让人安心的……父亲。
  是的,就是父亲。
  跟着游侠儿浪迹江湖半年后,小姑娘将他当做了自己的父亲。
  但小姑娘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像父亲一样对待自己的“亲人”从来不告诉自己他的名字,只是让自己称呼他大虫。
  大虫。
  很温暖的大虫。
  不过小姑娘觉得大虫有一点不好,他喜欢吹牛,而且牛皮吹得天响。
  小姑娘永远都记得,在一个落日黄昏里,大虫去给临安某位富贾家里当了半日养马夫,那富贾家的管事也是心好,看见大虫带着个削瘦小姑娘,于是多给了几个铜板。
  大虫买了几个馒头,又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小块肉,看着小姑娘吃完后,大虫心满意足的说那大官人家里的楼台真是高啊,平时都没人在上面呢,晚上去看星星最合适呢,我带你去好不好。
  小姑娘很喜欢和大虫一起去看星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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