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笑(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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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凛又取出一千两金票, 递给金鸩之前先询问:“关于上岛这事儿, 可还有其他额外费用?”
  金鸩摇头:“没了。”
  寇凛这才将金票交给他:“还请金老板尽快安排。”
  “会的。”金鸩提着鸟笼子继续散步。
  寇凛郁闷着从他身后走过, 准备下山去, 却又与攀山上来的段冲走了迎面。
  段冲手里也提了个鸟笼, 只不过比金鸩的大了很多, 笼子里关的也不是鹦鹉, 而是一只鹰,鹰脚上绑着一个竹筒……
  这、这是他锦衣卫的信鹰!
  寇凛几乎快要吐血,应是楚狐狸在京城调查出一些重要信息, 竟被段冲给截获了?
  段冲从寇凛身边经过,微微点头示意。
  顶着“盖世悍匪”的名号,东南海上人人一提及段冲便会吓白脸, 但私底下的段冲其实低调朴实, 不见一点儿张狂,是以先前他去接寇凛和楚箫上岛时, 寇凛只当他是个跑腿的。
  段冲走到金鸩身侧:“义父, 刚才有只鹰在岛上盘旋, 被孩儿打下来了。”
  金鸩弯腰打量一眼笼中鹰:“恩, 有钱人养的鹰, 挺肥的。”
  段冲:“清炖还是红烧?”
  金鸩想了想:“最近口味淡,炖了吧。”
  “金老板!”寇凛知道他们肯定已经猜出了是谁的信鹰, 故意说给自己听的,拐回去黑着脸道, “您可知道私截朝廷密信, 是掉脑袋的重罪。”
  “哪个朝廷?”金鸩短笑一声,“严格来说,麻风岛已不在大梁国境内。”
  事关国运,寇凛严肃道:“请将此信鹰还给本官。”
  金鸩点头:“可以,拿五千金来。”
  寇凛动了真怒,警告道:“此事可大可小,由不得你胡闹。”
  “大或小与我何干?”金鸩继续慢走散步,“寇大人许是贵人多忘事,我除了是个正经生意人,还是虞康安口中的叛国贼。你孤身在我岛上,都舍不得为手下出上岛费,我非得炖了你的鹰,你只能干瞪眼。”
  “你……”寇凛是真要气晕过去,多少年了,从未试过被气成这样过。
  他内心蠢蠢欲动的想要出手抢夺,但忆起虞清在段冲手下被打的有多惨,只能强忍住。
  段冲转身走:“孩儿这就去炖了。”
  “等等!”寇凛压着怒意,“容我回去拿钱赎鹰。”
  ……
  房间里,楚谣正将寇凛与父亲做比较,深深觉着作为丈夫来说,寇凛已经很不错了,起码事事都顺着她。
  她不禁想,若是没有遇到寇凛,嫁给了先前差点儿订了亲的郑国公府崔辰,现在的生活就是在后宅里照顾他的起居,应付他的族人和妾室。
  她原本喜欢寇凛,就是喜欢他与京城那些受着良好教育长大的世家子不同,为人行事夹着些草莽匪气和江湖侠气——在挑男人的口味上,她可能是随了她母亲。
  这样的浪子原本就没定性,再加上从前那些坎坷经历,更是不易交托信任。如他所说,连娶妻都嫌麻烦没考虑过,从一个人吃饱不饿到两个人共同生活,他需要时间适应。
  楚谣自从答应嫁给他,心里就是清楚的,也做好了长期斗争的准备,想用自己的善解人意和柔情去征服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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