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第15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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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也能反过来。
  契约神格只要一天不落入冥神手中,互联网也将一直存在。
  双方接下来的竞争方向,应该是对市场份额的抢夺。
  想要抢夺市场份额,除了互联网软实力竞争外,最关键的恐怕还是现实领土竞争!
  只要打下对方领地,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封杀,那么绝对事半功倍。毕竟前有高压政策下,后有替代产品,对于大多数用户而言,自然不会再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强行使用另一套网络。
  这么说,新神系绕了一圈,还是回到了传统领土之争么?
  余生安幽幽吐了一口气。
  说完网络框架,那么剩下的就是网络内容了。
  提起网络内容,余生安便是怒不可遏。
  先发有先发优势;后发也有后发优势。
  冥神显然将后发优势利用到淋漓尽致之境!
  ——那就是参考先发者经验,甚至直接拷贝复制余生安这个先发者内容。不仅少走了很多弯路,也借用了先发优势。
  在此基础上,推广暗网自然不费吹飞之力。
  想到这,余生安可谓恨极冥神!
  思绪流转间,他有了应对之策。
  他执掌的乃是契约神格,既然如此,不如设置一份《隐私条约》。
  表面上宣布尊重用户隐私,暗中将防抄袭契约暗藏其中。即,禁止用户转录互联网内容。
  什么,用户不愿意?
  不愿意不准登陆互联网!
  现在可不是推广之时——你是甲方,我是乙方。
  如今供求关系早已发生180°翻转。
  不要说魔法知识的传播、凯萨督姆的财富、道具商城的源质,就是互联社交黏性就足以让绝大部分用户无法割舍互联网。
  对了,既然已经禁止转录内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釜底抽薪,再增加一条契约——禁止登陆暗网!
  想到这,余生安精神大振,立马站住脚步,心思一动,一份契约文书在他眼前浮现。
  心随意动间,无数契约条款,在契约文书上一条条列出!
  然而就在他试图将“禁止登陆暗网”契约写入文书之时,一股玄奥直觉从他心头升起!
  ——该契约无法写入!或者说,即便是写入也是一条无效条款。
  余生安骇然!
  怎么会这样?
  只是一个行为约束契约,为何会无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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