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第1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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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余生安愕然发现,他的神之视角再也无法窥视威利斯城任何一名用户,除了他的投影,这毕竟是他本体的延伸。
  邓丹尔低声道:“帝国只有三个要求。”
  “一,永久不得在克维尔帝国建立教堂。”
  余生安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克维尔帝国首先提这个要求,很容易理解。
  教堂乃是神灵的化身、传教区的堡垒、神格的固化之眼、他神的警示碑!
  可以说,神灵就是靠着教堂,以点带面,完成对传教区的统治。
  他神在传教区活跃烈度一旦超过某个警戒线,就会引来神灵的注视,乃至投影神降打击!
  说不定,神灵有事没事,还会悄默默巡视传教区呢!
  因此教堂之于神灵的意义,不亚于魔法塔之于魔法师。
  “二,永久不得干涉克维尔帝国一切政务。”
  “三,永远不得窥视任何魔法师和互联社交信息!”
  “以上三点,必须签订契约文书。”
  邓丹尔一口气将余下条件提了出来。
  “契约文书?”余生安语气带着一丝古怪。
  “没有契约力量的约束,我相信阁下应该很难相信我们的诚意。”邓丹尔故意反过来说,照顾了余生安的面子。
  其实这话应该说,没有契约力量的约束,他们很难信任互联网之神。
  问题是……老子就是契约之神啊?
  余生安心中冒出一丝怪异情绪。
  契约什么的,对他而言确实有极强的约束力。
  但有规律就有例外,只要他舍得付出足够的源质,扭曲契约,不过是正常操作!
  与此同时,邓丹尔的提醒,也令余生安心中突然“我了个大槽”,暗骂自己思维太僵化!
  他突然想起,他最初推广互联神术之时,可谓相当不顺。
  究其原因,那时候互联神术只有互联社交这一个功能。
  大多数魔法师捡到秘银戒指之后,碍于“使用神术者,必被神注视”的弊端,自然不愿意使用。
  毕竟其他神术,最多也就使用那几分钟可能被注视。
  互联社交呢?一旦用起来,一天登陆个十遍八遍,简直不要太正常。
  以至于他后面不得不走利诱路线,甚至上线论坛,来个羊群效应。
  其实他那时候,完全可以来一个“授权同意书”,保证互联网之神不会窥视用户隐私不就行了?
  有了这契约文书为保证,相信足以打消大部分用户的顾虑。
  对他而言,这么做一点损失都没有,甚至还能白赚了一波“契约文书”使用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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