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被我爹逼着去走科举这一条路(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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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见过,只是听过名字?
  叶菲凡当然不敢吐露:长安归故里,故里有长安。
  如果这样说了,那天景阳去问长安兄,一定会猜到她的身份,如果暴露就不好了。
  之前凌三公子邀请她去汴京,至少两三年都不能去了。
  两三年后,她整个人都会有一些变化的。
  男子装扮一下,根本认不出对方。
  “我这个小弟,被我爹逼着去走科举这一条路。”
  叶菲凡没有说话,对于季长安的身份哪里会不知道。
  十七王爷看了一眼叶菲凡,“云泽,你这玉笛?”
  叶菲凡从腰间取下玉笛,“这是别人送的,上一次十七兄还未曾教我完整的一曲,这一次有幸与十七兄一起云游,这一路就有机会听到十七兄的笛音了,还能让十七兄指点一番。”
  十七王爷接过那玉笛,打量了一番,成色很不错,自然这价值可不低。
  却不知道,叶菲凡的腰带那才是更值钱的东西。
  “为兄会指点指点一二。”
  景阳见他们有客客气气了。
  “能否不要那么文绉绉的,我们说话直白一点。”
  他们不是酸秀才。
  “景兄,我们中午吃什么?”
  中午吃什么?
  现在还早了吧,暂时不用考虑这个问题吧?
  “野鸡野兔都可以,出门在外,我带了调料。”
  景阳瞬间想起上一次哪烧烤了。
  “太辣,十七承受不住。”
  十七王爷一直吃着清淡的东西。
  “哪就随地采摘一些野菜熬粥。”这样应该可以吧?
  在加上一些野鸡肉,亦或者鱼肉,那味道应该还不错。
  所以中午十七王爷就吃上野菜加上野鸡肉一起熬粥,味道是他从未吃过的。
  他心中有一个疑惑,一直未曾跟人提过。
  那就是他吃过云泽做出来的吃食,味觉好似恢复了一般,明明他因为常年吃药,味觉早就败了。
  这也是他答应他们一起出远门的一个前提条件。
  再也尝不出饭菜的味道,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可是如今他不同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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