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梳骨(5 / 5)
否则只要她一露面,定没有她好果子吃。
很快,顾芸娘的心思被转移。
婚礼就在下个月中旬,如今已经初九,一个多月。
余骁那边云暮在盯着,最初余骁气得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似乎与她犟上了,不肯服软。
顾芸娘暂时没有去管他,因为苏景年捧来一件嫁衣,让她绣一对鸳鸯上去。
她忙着绣嫁衣,也不忘将坛子肉给装好封坛,储存了几日,她拉到镇上去卖。
顾芸娘首先去的就是同福酒楼。
这是商枝的酒楼,她希望自己做的坛子肉,能够入掌柜的眼,这样就能够与商枝合作。
掌柜听说顾芸娘的来意,他打开一罐坛子肉,香味扑鼻,虽然见惯美食,从香味就能窥其口味。他不禁执筷挟一片肉放入口中,尝了一口,口味独特,肥而不腻,却又十分开胃下饭。
的确与顾芸娘说的那般,适合远行带在身边,配着干粮吃,与他们酒楼的菜谱并不相冲。
只是这是一种新菜式,不知可有客人能够接受,他一时拿不定主意,“你来得正巧,我们东家昨日来了镇上,就在三楼歇着,我将这事说给她听,由她做主。”
------题外话------
宝宝没有发烧了,但是嘴里,手上,脚心长泡,带着去检查是手足口病。糟心,上个月23号才注射手足口疫苗,三天不咋肯吃东西。 ↑返回顶部↑
很快,顾芸娘的心思被转移。
婚礼就在下个月中旬,如今已经初九,一个多月。
余骁那边云暮在盯着,最初余骁气得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似乎与她犟上了,不肯服软。
顾芸娘暂时没有去管他,因为苏景年捧来一件嫁衣,让她绣一对鸳鸯上去。
她忙着绣嫁衣,也不忘将坛子肉给装好封坛,储存了几日,她拉到镇上去卖。
顾芸娘首先去的就是同福酒楼。
这是商枝的酒楼,她希望自己做的坛子肉,能够入掌柜的眼,这样就能够与商枝合作。
掌柜听说顾芸娘的来意,他打开一罐坛子肉,香味扑鼻,虽然见惯美食,从香味就能窥其口味。他不禁执筷挟一片肉放入口中,尝了一口,口味独特,肥而不腻,却又十分开胃下饭。
的确与顾芸娘说的那般,适合远行带在身边,配着干粮吃,与他们酒楼的菜谱并不相冲。
只是这是一种新菜式,不知可有客人能够接受,他一时拿不定主意,“你来得正巧,我们东家昨日来了镇上,就在三楼歇着,我将这事说给她听,由她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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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没有发烧了,但是嘴里,手上,脚心长泡,带着去检查是手足口病。糟心,上个月23号才注射手足口疫苗,三天不咋肯吃东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