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少来蒙我(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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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玩行的规矩:像玉器、瓷器这种易碎的东西,过手时有个讲究,叫“器不过手”。
  所谓“器不过手”,指的是买家和卖家在谈价儿时,不能相互之间递来递去。
  因为这些东西都属于易碎品,一旦在传递中跌落的话,往往无法界定究竟是哪一方的失误造成的。
  所以卖家一般会提醒对方,或者不和买家一起接触玩意儿。
  一旦出了事,如果买家没有提醒对方,就只能自认倒霉。
  “破烂刘”眼泪都快下来了,“小胡,这事儿是我的错,可是你也有责任呀,你多少给点儿,行吗?要不这么着吧,这铜佛,还有这些碎片,你给两万!”
  瓷器这玩意儿,一旦碎了,就一文不值了。
  我火了,“那个铜佛就是个新玩意儿,最多值几百块,这一地的碎片你要我三万,你开什么玩笑?”
  孙悟空在我耳边小声说:“买下,买下,我搞定就是了。”
  我瞅了他一眼,他一脸的猴急相儿。
  我想了想,对“破烂刘”说:“总共给你两万,行就行,不行拉倒。”
  “破烂刘”没办法,只好自认倒霉。
  我跟他要了个黑塑料袋小心地把地上所有的碎片一片不落地装在一起,又拿起那个铜佛转身就走。
  “破烂刘”在后面喊:“喂喂喂,钱呢,还没给钱呢?”
  我回过头,没好气地说:“跑不了,明天给你。”
  我和孙悟空来到一个僻静处,问他,“老孙,你怎么搞定呀?”
  孙悟空从我肩膀上跳下来,把那些碎片拿出来,摆在地上,闭眼念咒,突然一指那些碎片儿。
  一道金光闪过,那些碎片儿慢慢地聚拢在一起,一点一点地粘合在一起,不一会儿的工夫,就恢复原状了。
  “我靠!老孙,你太神了!”
  孙悟空腆着胸脯,得意洋洋地说:“怎么样,我老孙还有些本事吧?赶紧的,拿去卖了换钱吧。”
  听说换钱,我一下沮丧了起来。
  我只是个练摊儿的小贩儿,我卖的那些东西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
  我没有卖这么贵玩意儿的门路。
  而且,卖这么贵的玩意儿一旦弄不好就得让警察按“倒卖文物罪”给抓了,
  轻则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则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还没娶媳妇儿呢,我可不想进去吃牢饭。
  孙悟空看我一脸的为难之色,问:“怎么了?”
  我就把其中的缘由跟他说了一遍,又说:“除非我能证明这东西是我家祖传的,可是我家三辈农民,哪有这玩意儿传呀?”
  “这么说,咱们捧着金饭碗要饭吃?”
  “可不是怎么的,除非……”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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