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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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未亮, 盱眙城内忽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县衙正门大开, 盱眙县令腰佩宝剑, 手持连夜书就的讨贼檄文。在火光中挺直背脊, 立于台阶之上, 俯视聚集在衙门前的郡兵和健仆。
  如果是针对一群匪徒, 此举未免小题大做。
  然而, 今日要捉拿的是城外几百流民,罪名是“纠结成乱,窝藏贼匪, 拐卖良善”,这样一篇檄文就很有必要。
  几个、十几个乃至几十个流民不算什么,杀了也就杀了, 随意都能蒙混过去。但几百条人命不是小事, 一旦事发,朝廷必定要派人追查。
  如此一来, 当着众人宣读罪状, 将罪名定死至关重要。
  事情是盱眙县令惹来的, 归根结底无外乎“贪财”二字。
  不怪他眼皮子浅, 见到金银走不动路。实是先祖风光, 子孙落寞。
  家道中落,昔日辉煌的宅院都被荒草覆盖。嫡支灭绝, 留他这个旁支继承虚名,不想法捞钱, 如何重建祖宅, 恢复家族昔日的荣耀?
  想到这里,盱眙县令脸上闪过一丝狠意。
  无毒不丈夫!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正如朱太守所言,既然做了就不要后悔,不想日后留下把柄,必要将事情做绝!
  “府君,五百郡兵俱已到齐。”
  “好!”
  盱眙县令深吸一口气,高举檄文,扬声道:“数百流民聚集城外意图不轨,犯下南城大案之人即藏于其内。今闻有良家子失踪,种种迹象均指向这伙匪徒!”
  说到这里,盱眙县令顿了顿,视线扫过众人。
  “今率尔等讨贼,将这伙贼匪尽数捉拿下狱,凡敢拒捕者格杀勿论!”
  “诺!”
  郡兵齐声应诺,幢主一声令下,当即奔赴西城门。
  盱眙县令登上牛车,看着铠甲鲜明的郡兵,想到事情结束之后,自己将得到的种种好处,不禁一阵得意。
  “孟大。”
  “仆在。”
  “事情都办好了?”
  “回府君,牢里几个都送出去了,就是妇人……”
  “恩?”
  “南城事发之后,城中家家警惕,夜间紧锁门窗,实难寻得良机。加上时间又紧,只寻到两户白籍丁女,未能寻到黄-籍之人。”健仆低下头,表情很是为难。
  “罢。”盱眙县令心中不满,嘴上却没多言。
  这人是朱太守派给他用,并非是家中奴仆,不好太过苛责。况且,无论白籍还是黄-籍,只需坐实流民拐带妇人即可,其他并无关碍。
  郡兵行进时,街边房舍陆续亮起灯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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