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那对男女狼狈为奸(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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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如此。
  人们最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
  岳梓童啊,不要脸的岳家主,真在和我们老板娘独处的这两个小时内,和他发生了苟且的关系。
  如若不然,她穿着的大红嫁衣怎么不见了呢?
  肯定是“狼狈为奸”时弄脏了,索性不穿了。
  你们再仔细看看她的精气神。
  如果她被老板娘给严词拒绝的话,肯定会满脸的沮丧,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趾高气扬的。
  我呸!
  我啐你满脸的口水。
  你个不要脸的,我们花总是为了救你才生死未卜的好不好?
  就算你再怎么没良心,可也不能在今晚的此时,和本该与我们花总入洞房的老板娘,急不可耐的成就好事啊。
  还有那个没良心的李南方。
  他怎么可以这样做呢?
  我们花总那么爱他,他不去医院伺候花总,却和这个妖女——都闪开,让我去杀了这个臭女人!
  上千会所员工心中呐喊,有悲愤至极者准备举起拳头,高喊一声是爷们的给我冲上去,一起打死这妖女时,一个低沉的喝声响起:“闪开,闪开,都闪开!”
  大家本能的一看,就看到岳梓童的大管家宗刚,带着一队头戴钢盔,左手持防爆盾牌,右手拿着警棍,腰里还别着枪套的武警,杀气腾腾的自大堂门外冲了进来。
  防暴武警们仿佛知道会所员工心里是怎么想的,所以个个都高举着警棍,嘴里呼喝着,用防爆盾牌用力向外推挤着,很快就杀开一条不是血路,却胜似血路的、的路,跑到了电梯那边。
  把岳梓童团团围住,缓步走向大堂门口。
  别看刚才众员工们看到岳梓童时,都一个个怒火填膺的,下定决心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把豪门美女家主活生生打死,算不算是惊天大事儿?
  肯定算啊。
  反正大家也不是太怕后果,毕竟老祖宗可是说过这样一句话:“法不责众。”
  但当这些助纣为虐的防暴武警出现后,大家伙心中的万丈怒火,却被淋了一场特大暴雨。
  熄灭了。
  还没有谁,敢和成编制的防暴武警对着干。
  除非活的不耐烦了。
  生活如此的美好,有谁愿意去死呢?
  于是,在防暴武警突现后,大家只能在心中暗骂宗刚多事——
  岳梓童只穿着月白色古式内、衣的样子,早就在门外时刻关注着的宗刚,当然也看到了。
  宗刚的感受,与上千会所员工的沮丧、愤怒感受截然相反。
  他是欣喜欲狂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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