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公审大会(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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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恶之罪犯任何一种都是必须得死刑的,更何况他犯了俩,参与谋害皇帝这是谋反,企图出城投奔金军这是谋叛,两罪相加必须斩首。
  这是依法判决。
  完全依照赵大时候确定的宋刑统。
  但必须说明,凌迟在宋朝不是法定的死刑,宋刑统规定的死刑就是斩和绞,其他凌迟,腰斩在宋朝都不是官方的正式死刑,至少赵大的宋刑统没有这些,后来王安石变法中开始使用,但并不是依法的,毕竟古代判决说白了就是皇帝和官员们的事,宋刑统只是他们的参考,皇帝下令凌迟谁还敢反对?但凌迟不是法定刑罚,整个宋朝都不曾写进法律,写进法律还是蒙古人干的。
  既然杨丰要玩依法判决那就肯定不能出现凌迟和腰斩之类,可供他选择的就是斩和绞。
  判决书很快读完。
  断头台四周一片寂静,所有人眼巴巴看着行刑官……
  “行刑!”
  那行刑官大喊一声。
  就在同时刽子手放开制动,断头台上方巨大的铡刀骤然在重量作用下滑落,沿着两侧滑槽瞬间就斩下了前开封府尹的头颅,因为被刀刃阻挡住了所以鲜血喷射的场面看不到,只有人头落在了下面的筐里。
  人群一片堪称疯狂的欢呼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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