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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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伤天和,老天会降惩的。
  粘贴告示的墙面就那么点大,都是新的累着旧的,大风一吹,有一张告示从墙上剥落,摇摇晃晃的落在了地上。
  牛大妈弯下腰去捡,手指还没有触碰到纸张,一只纤瘦白皙的姑娘的手从一旁伸了过来,先一步将告示捡了起来。
  这是一个半圆脸的姑娘,圆圆的眼睛,看着有点瘦,可是两颊却堆着肉,看起来十分讨喜。
  牛大妈叹了口气,这十指不沾阳春的手和这一身打着补丁的衣服很不相配,可能是哪家落败的小姐。
  可惜做了少妇打扮,想来是已经婚配了。
  牛大妈偏过头,不再关注对方,竖起耳朵重新听老张伯念着另一张告示:
  “三月初七,西山匪徒……得翟翎羽翟大人指挥得当……现一干七十二头目,尽数押解归京……”
  “翟侯府那个大公子?”
  ……
  余初将告示重新贴回墙面,半湿的纸张上,谭宪的脸已经糊成一团了。
  她的视线向下偏了偏,但是好在,上面的印章还在。
  谭宪的告示在外粘贴了两三个月有余,风吹日晒,早就模糊的斑驳的不成样子,余初一路顺着街上的告示牌寻找,足足走了半个京都,才找到一张底下印章可以看清的。
  司城防印。
  宋大人当年主管刑部,和宋家大哥他们聊天的时候,并不避讳她在场,曾经科普过关于告示的流程。
  京都因为是政治中心的原因,不仅有地方司法执法部门京都府衙,还有中央司法部门大理寺和刑部,加上专门负责官员的御史台,和专门处理皇室的御皇祠。
  剩下还有一个司城防。
  司城防甚至于不是一个名正言顺的国家权力机关,虽然在刑部名下,却归于皇帝亲掌,有点类似于现代区当年御林军和东厂相互结合的味道,只是影响力和规模远不如这两者。
  重罪告示虽然由京都府统一发布粘贴,可是告示结尾的印鉴其实是不同的,代表着处理此次案件的部门是什么。
  就好比谭宪这张,后盖的是司城防的印。
  说明此次案件最终审理是由司城防审理,由司城防判定生死,告示也由司城防拟定。
  人自然也关押在司城防大牢。
  既然人知道在哪了。
  余初撑着油纸伞走在街道上,抬头看了看天上的雨。
  该回去睡觉了。
  ***
  比起南方动不动缠绵一两个月的雨来说,北方的雨利落的让人心旷神怡。
  第二日,雨过天晴。
  余初提着个篮子,问后厨借了把锄头,踩着半湿的泥土,朝着城外的荒山走去。
  再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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