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5章 选官制度!(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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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选官制度,汉武帝时期就很是常见。
  第二个便是察举制。
  由公卿、列侯和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通过考察把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经过考核,然后授予官职。
  察举的科目主要有孝廉(孝敬廉洁者)、秀才(才能优秀者)、明经(通晓经义者)、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等。
  董仲舒就是在汉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以贤良方正连对三策而被录用的。
  第三个则是举孝廉。
  举孝廉这个制度,举的是好人,而好人未必是能人,也就造成了这类出身的官员背起四书五经来眉飞色舞,而到了具体事情上却一筹莫展的现象。
  到了东汉,举的甚至连好人都说不上了。
  世家膏粱子弟,能人不少,但是纨绔子弟却是更多。
  地方举的孝廉,早就失去了本意了。
  其实九品官人法本身,其创制初衷恰恰是为了矫正察举渠道选官被郡国长官决定、并彻底沦为郡国望族推举子弟、门生与故吏的“绿色通道”而创制的。
  其制度要点为二
  一是以资(父兄官爵)、行(道德操行)、能(才智能力)为品状内容,且重视后两者。
  二是品状由州中正签署、中央负责审核,杜绝郡国望族上下其手。
  奈何以古代社会的情况,行、能二项毫无标准可依,唯有资项是毫无浮动的硬指标,且中央审核依然无法避免州中正的任意裁度。
  九品官人法便不得不依赖主君、吏部与州中正全体人员的明察、公允、睿智等个人品德来实现其防弊功能。
  换言之,九品官人法必须经由圣人团体来执行,才能防范世族化之流弊。
  显然,圣人团体是不可能存在的。
  所以不可避免的,九品中正制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倒是成了世家把握权力的途径。
  从此便进入了世家的时代。
  想到这里,曹冲心中还有些唏嘘。
  然而,就算是曹冲想对世家下手,但是将来当上了皇帝之后,还是得忍这些世家好几年。
  直到自己能够将这些世家拿到手上肆意捏完为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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