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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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裕索性将手里的玻璃杯重新放回茶几上,一只手掰着她的肩膀,语调里带上几分强硬的劝说:“是。忘掉他。你们原本并不是一路人。眼下他要结婚,可想而知从来不曾将你放在心上。小时候的事,多半也都是打打闹闹,不能当真。”
  五年前两人于青城酒吧相识,当时她才十五岁。
  熟识以后托他帮忙打听宋望的消息,秦裕自然以为,她和宋望是少年之间的友谊或者说懵懂情意。
  想到这,林思琪一时语塞。
  秦裕以为她情绪松动,正要继续劝说,原本微微低头的女孩却是仰起头冲他摇头,一脸苦涩道:“秦裕,我做不到。”
  ------题外话------
  孟歌:“阿锦你粗来!你宋哥成了黑道教父,你把二爷我置于何地!”
  阿锦:o(╯□╰)o
  宋望:呵。
  孟歌:宋总你撒意思?
  宋望:问阿锦。
  阿锦:望天。
  思琪:有话好好说。
  宋望:不可能。
  孟歌:想打架?
  宋望:赵青,上。
  孟歌:唐三,上。
  唐三:二爷,我打不过。
  孟歌:废物。
  宋望:呵。
  孟歌:二爷我自己上。
  阿锦:(弱弱滴)二爷,你武力值不够。
  孟歌:!
  ☆、005:她的爱情,他愿徐徐图之
  前世的她,十五岁被酒醉的继父强暴,负担了痴傻的母亲和弟弟,为生活所迫,掩埋了自己的所有自尊和清白。
  她是青城名噪一时的艳舞女郎,是一百块就可以陪睡一晚的坐台女。
  那个自漫天阳光里走来的桀骜少年,是她黑暗生命里所有的光,是那一株自重重泥沼中挣脱而出,盛开在她心里的一朵花。
  为了洗、白她,他散尽家财,被打断了一条胳膊一条腿。
  为了让她活,他在最后一刻扑到她身上,还不忘了用手心护着她的头。
  临死前,他勉强说出的那三个字,也是“忘了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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