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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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老爷留的那窜铜钥匙,她听常松的话去开了陆家院子树下的一个桃花木盒子,拿到了一枚印章。之后再拿上印章去富锦钱庄,取出了陆老爷为陆承礼备下的银子。之后三人又添置了好些行头,一行人正式启程。
  要说这银子,长安不得不说陆老爷当真是个极周全的人。为了叫陆承礼能安乐地活到老,他竟然备下整整一万两银子!!
  一万两是什么概念?这个朝代的物价水平大约相当唐贞观年。换句话说,这个朝代的一两纹银相当于现代现金四千两百多元。一万两就约等于四千两百多万!这还不够有周全么?简直超级未雨绸缪了有木有!!若她有个这么替她筹谋的爹,她还去什么京城?!还做什么搞三搞四跟女主宅斗的准备?
  讲真,若非这陆老爷死的早,长安真心想跟这公爹多处处。指不定就能学到一招半式的揽钱本事。
  可惜没如果。
  有了盘缠,长安的心也就定了。京城去还是要去,姜家却不一定要进了。有了银子,就算姜家到时不愿认她,她大可带着傻子远走高飞!
  常松这两日也听长安说了缘由,不知长安心中所想,心里很是担忧。
  盖因常松知富贵人家看重血脉,其实更看重家族脸面。他家少奶奶虽在他看来是顶好的,但在富贵人家却不一定了。常松往年也是在京中勋贵府中当过小斯的,年纪小的时候看过不少,很是明白越显贵的人家越注重家族声望。子嗣就是家族的脸面。少奶奶带着他家少爷……说实话,他家少爷怕是要拖少奶奶后腿的。他家少爷这么大一人,这是没入门就带着污点。若少奶奶当真出身京城的显贵,怕是连门都不好进。
  不过主子既然决定了去,那自然是要去的,没得他一个老仆反对什么。
  出了门,长安才算真切地感受到这个朝代的大概样貌。总体来说,一副百姓安居乐业,四海歌舞升平的繁荣模样。
  长安选择走水路,一是水路顺畅,跟船走不怕他们三人路遇劫匪,平添危险。二是长安实在受不了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那么远的路全靠两条腿或者驴车跟人挤,一路风餐露宿还得风雨兼程,这不是要她的命?
  果断水路,花大价钱也得走水路。
  王爷对她这个决定十分满意。这女人虽然性子不够恭顺,却十分会办事。本以为少不得得路上吃苦头,现如今看来,还是他小瞧这女子了。
  两个多月的水路,五月底,三人终于抵达了京城。
  周和以遥望着巍峨的紫禁城和熟悉的城门,心底悄悄松了口气。虽说他一直不曾有过动作,却不代表他心中不着急。灵魂附身到陆承礼的身上这大半年,他急迫想知道自己本身的身体怎么样了。
  长安小心地捂着缝着了九千两银票的肚兜,抱着一路花费剩下的散碎银子从船上下来。见周和以兴致勃勃地盯着行人进出的城门,顿时就笑了:“你乖些,等我得了空就带你出来逛!喜欢什么,都给你买!”
  周和以跟她这大半年日日朝夕相对,已经习惯了她对他哄孩子的态度。非常熟练地朝长安眨眼睛,笑得天真无辜:“那我想吃大酒楼!”
  长安知道这傻瓜特嘴馋,毕竟自从跟着她就一直在吃。若非他年轻消耗快,指不定就被她喂成大胖子了!
  “可!”终于不用赶路了,长安高兴道,“不过咱们得先找个地儿安顿……”
  说着话,长安习惯性地伸手去牵他。
  这是这大半年长安照顾周和以给养出的习惯,出门在外,人多时候必须牵着她走。
  实在是这傻子皮相好却神志不清的缘故。说起来,还是大盛素来盛兴养男妓之风。类陆承礼这般纯洁如林间小鹿的年轻男子,不仅招女子怜爱,更容易招好男风的畜生惦记。他们三曾在扬州之时就碰见过一回,船停在扬州码头,长安带着周和以和常松下船去采购补给。周和以就被人给盯上了,若非当时长安发了神威一人打到五六个人,指不定这傻子就被拍花子给拍走了。
  自那以后,长安要么不带周和以下船,要带就会牵着他的手。
  久而久之,两人都养成了人多就牵着走的这习惯。王爷一看她的小动作,正要把手递过去,忽然就感觉到身后一道鞭子凌厉地甩过来。
  他下意识扯着长安往旁边一混,那道鞭子落下,地面瞬间就是一道沟。
  周和以眼中怒意一闪,扭头看过去——
  一个衣着打扮甚是体面的车夫举着马鞭,翘着腿坐于马车车椽之上,正居高临下地蔑视着滚落在地的两个人。窝在周和以怀中躲过一劫的长安伸出脑袋,脸上是故意抹得焦黑的灰,半天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
  车夫朝地上啐了一口,张口就骂,“哪里来的贱民?你知道这事谁的马车么就敢挡路?”
  长安简直莫名奇妙,这京城城门口是他们家开的啊?他们正常走,怎么就挡路了?
  一把推开了周和以,长安这暴脾气刷地就爬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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