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幕]皇帝聊天群 第284节(1 / 4)
李世民早就发现秦念用词极为精准,这司法与执法显然并不是同一部门。
只是通过天幕进行“理解”,执法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这就与司法很是相似。
【秦念:执法部门负责抓捕罪犯,寻找证据,录取口供,还原犯罪事实,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审判。通过上级司法部门的审核后,执法部门执行判决结果。】
这个过程相比现代的司法过程简化了很多。
比如少了极为重要的检察院,也少了控辩双方、补充侦查等步骤。
但秦念推演的是皇权制度下的司法体制,封建时代的官吏数量无法完成过于复杂的流程。
放在古代,县令就是集行政、执法、司法于一身。
剥离出执法和司法,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李世民:司法在执法之上?】
【秦念:不,只是职权不同,司法部门并非高高在上。比如出现小商贩与买家的小纠纷,也可以找司法部门判决对错。】
【李世民:原来如此。】
李世民发现秦念的官制改革,就是将各种权力进行分割。
这与如今的三省六部制度极为相似。
中书省出令,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
皆是分权之意。
大唐三省之下为六部,而秦念所说的军部与司法部,也很像是如今的兵部、刑部。
不同点在于,秦念将权力分割得更加彻底。
比如此时的兵部尚书有议政之权,李世民也能随意将兵部尚书调任其他部门。
但秦念却只允许军部参议与国防相关的国政,且军部成员需退役两年才能从政。
【秦念:其二,立法、司法、执法分离。】
【秦念:朝廷立法,即军法、行政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民法等皆由朝廷议定。改法时务必慎之又慎,可先施行临时法案,确定可行之后再正式修订。郡县可按自身情况,向上级申请在地方施行条例,不得涉及刑法,也不得违背其他上位法。】
【嬴政:五法有何区别?】
李斯冒死请求陛下询问此事。
他是戴罪之人,深知此时陛下极恶于他。
但朝闻道,夕死可矣!
【秦念:军法即军队内部需要遵循的法。相对于其他的律法,军法必须更加严苛。尤其要禁止军队损害百姓利益。就算是百姓自愿送给军队一根针,谁敢收,相关人等徒刑一年起步,并追责各级军官及指导员。超过一定限额,诛。】
【嬴政:为何?】
【秦念:因为放任军队收一根针,以后就可能以自愿之名收百姓的“税”。军队不能损及百姓一毫,是防止军队割据的最佳方案。】
秦念其实很想说军队的宗旨应该是“为人民而战”。 ↑返回顶部↑
只是通过天幕进行“理解”,执法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这就与司法很是相似。
【秦念:执法部门负责抓捕罪犯,寻找证据,录取口供,还原犯罪事实,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审判。通过上级司法部门的审核后,执法部门执行判决结果。】
这个过程相比现代的司法过程简化了很多。
比如少了极为重要的检察院,也少了控辩双方、补充侦查等步骤。
但秦念推演的是皇权制度下的司法体制,封建时代的官吏数量无法完成过于复杂的流程。
放在古代,县令就是集行政、执法、司法于一身。
剥离出执法和司法,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李世民:司法在执法之上?】
【秦念:不,只是职权不同,司法部门并非高高在上。比如出现小商贩与买家的小纠纷,也可以找司法部门判决对错。】
【李世民:原来如此。】
李世民发现秦念的官制改革,就是将各种权力进行分割。
这与如今的三省六部制度极为相似。
中书省出令,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
皆是分权之意。
大唐三省之下为六部,而秦念所说的军部与司法部,也很像是如今的兵部、刑部。
不同点在于,秦念将权力分割得更加彻底。
比如此时的兵部尚书有议政之权,李世民也能随意将兵部尚书调任其他部门。
但秦念却只允许军部参议与国防相关的国政,且军部成员需退役两年才能从政。
【秦念:其二,立法、司法、执法分离。】
【秦念:朝廷立法,即军法、行政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民法等皆由朝廷议定。改法时务必慎之又慎,可先施行临时法案,确定可行之后再正式修订。郡县可按自身情况,向上级申请在地方施行条例,不得涉及刑法,也不得违背其他上位法。】
【嬴政:五法有何区别?】
李斯冒死请求陛下询问此事。
他是戴罪之人,深知此时陛下极恶于他。
但朝闻道,夕死可矣!
【秦念:军法即军队内部需要遵循的法。相对于其他的律法,军法必须更加严苛。尤其要禁止军队损害百姓利益。就算是百姓自愿送给军队一根针,谁敢收,相关人等徒刑一年起步,并追责各级军官及指导员。超过一定限额,诛。】
【嬴政:为何?】
【秦念:因为放任军队收一根针,以后就可能以自愿之名收百姓的“税”。军队不能损及百姓一毫,是防止军队割据的最佳方案。】
秦念其实很想说军队的宗旨应该是“为人民而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