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别胜新婚(试玉势)(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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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莺语对着镜子擦口红,动作利索得像给枪上膛,顺道和她坐了同一班高铁的李鸿儒不由脱口而出:“嘿,你这色号够绝的啊?哪个坟头刨出来的?”
  “没记。看上眼了?”向莺语斜了她一眼。
  李鸿儒点头如同鸡啄米:“涂上跟刚啃了俩死孩子似的,这架势,是准备去血洗哪家托儿所?”
  “介意我用过吗?不介意就给你。”向莺语“咔哒”一声合上口红盖,“之后我也用不到了,宝刀赠烈女。”
  她对其他彩妆不感冒,却很喜欢口红这种东西,或深或浅,流露出红的忙碌、狰狞与胸襟。
  “谢主隆恩。等大王你凯旋,我拿你上次赏的那一百块,请你吃麻辣小龙虾。”
  “嚯,那钱还没造完呢?就爱听你谢,五花八门的,老子总乐意赏小子点儿。”
  李鸿儒心里嘀咕:您赏的破烂我都收着呢,脸上依旧是笑,可那点好奇心终究像油花一样从心底冒了出来,憋不住了:
  “不占我便宜你能死是吧?别笑了别笑了——是不是让哪个孙子给捋顺毛了?”自打向莺语回来,那股子嘚瑟劲儿,隔着二里地都能闻见。
  “嗯。”
  “靠!真的啊?办了吗?”李鸿儒心里“咯噔”一下,跟掉冰窟窿里似的,还腆着脸问。
  “算吧。”
  “上垒这么快!”李鸿儒惊呼过后,不由严肃地问:“他人怎么样?不许用还行,不错之类的词。”
  “还——是一个绅士。”向莺语正要说还行呢。
  绅士。绅士跟白马王子不沾边儿,跟上流社会倒是穿一条裤子,阶级感焊死在脸上。再想想这月内上垒的速度。极度浪漫主义者李鸿儒啧了啧嘴:“我操,听着就累,把你丫开除我偶像队伍。”
  向莺语哈哈笑,那笑声里有种谣言被散播出去的狂。
  喻纯阳那些全须全尾,里里外外,边边角角,都是她通关全图鉴的奖励,想知道城里什么样?自己拿命来攻。
  “你不能丢下我。”
  没头没尾她不明白了:“什么?”
  “我能去吗。”
  “能啊,但他们围成一圈轮你我真只能躲车上拍。”
  “不会的。”
  “会,我亲眼所见,十几岁的孩子。”
  喻纯阳闷闷道:“……对不起。”
  “没关系,”向莺语特痛快,“我很弱小,你完全可以另寻高就。”
  想到那天晚上喻纯阳的大变脸,向莺语又摇头发笑。
  她本来打算下了飞机就奔长海街,结果李鸿儒非拽着她一起去峰会会场:“你现在是越来越有德行了,和‘绅士’睡一觉让你觉得我们这种在地上刨食儿的凡夫俗子都入不了你的眼了?”
  会场里,她收到喻纯阳信息。
  “对不起,我那天太情绪化了。”
  “继续保持,我欣赏你的情绪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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