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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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字中,左边都分别有不同程度的红色笔墨水晕染痕迹——也就是耳字部。
  陈今字写得不好。
  尤其像是这种部首。
  明明他工工整整地写,长得还是像个β,没有任何美感。
  纸张克重不够,后一面透了墨水。
  陈今翻了一页。
  一整页空白的纸张上,只赫然写了三个红字:陈景年。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三个字。
  汉字常用字的范畴,不生僻不独特,也不出自什么诗书。
  七分肆意,笔锋凌厉。
  字不要太好看。
  陈今睡前还在看,越念越顺口,实在熬不住太困了,他便合上本子放在肚子上。
  这晚他做了个梦。
  梦到自己腿边有个软软热热的小东西。
  他坐起来,发现是个小孩儿,什么五官根本看不清,总之就是手感巨好,模模糊糊的大眼睛长睫毛,戴着白色小花边帽子,侧脸白白软软的。
  是个姑娘?
  陈今稀罕坏了,小心翼翼把小孩儿抱在怀里。
  小家伙黏糊糊蹭他肩膀,咿咿呀呀的,他愣了一会儿,捏住孩子小而软的肉拳头,试着喊:“年年?”
  “啊……嗯!”
  软糯的声音和脸蛋一同贴在耳边。
  这个梦温柔香甜得过分。
  陈今被闹钟叫醒的时候,还有些怅然若失。
  他一起来,身上的本子悄然滑落至地上,发出啪的一声响。
  陈今一看。
  那三个字又出现在他眼前。
  窗帘没拉紧,洒进来的光影刚好落在字迹上,他捡起来,感觉肚子轻轻柔柔动了一下。
  “你喜欢这个名字?”
  陈今问了句。
  小家伙又给了反应。
  陈今覆盖上腰侧的时候,正好抓到,隔着薄薄的肚皮碰到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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