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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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总把脸埋进另一个她的颈窝,像雏鸟钻回温暖的巢;写字的那个则会用指尖梳过对方散落的发丝,动作比舔舐幼崽的母猫还要轻柔。
  人喜欢她,我也喜欢她。她经常会带零食给我,所以每当她回家,我会用我的尾巴热烈地欢迎她。
  所以人一直觉得,我更喜欢她。其实这是不对的。
  我知道人现在偶尔还会吃醋,觉得我更爱另一个总带零食回来的她。但人永远不会明白,当我做噩梦时,第一个奔向的永远是她曾经蹲下来的那个高度。
  或许有人会问我,人都叫人,为什么那个人,是你的人?
  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只知道,在我第一次见人的时候,要不是她,我会是一只剩下的小狗。有很多人路过我,有些摸摸头,有些拍拍屁股,甚至有人把我拎起来看了一眼,又放下。
  我知道,她们那天本来也是只想带走另一条小狗,我的弟弟。
  她抱着我的弟弟,而我的人在看我。
  我的人蹲下身,把外套铺在我脚边,轻轻问我:“你想跟我回家吗?”
  我朝人摇了摇尾巴。
  从此,我是她的小狗粥米,她是我的人。
  其实答案很简单: 当所有人都想掂量我有几斤几两时,只有我的人,先交出了自己的重量。
  在先前某一段时间,我的人突然变得比以前虚弱很多,她受了伤,大概是我第三次见到人疯狂打喷嚏的季节之前。
  我的人之前就不爱出门,她变得更不爱出门了。
  我嗅到了咸咸的味道,我的人偷偷告诉我,或许人要和她分开了。我常试像她一样拥抱我的人,但粥米我,只是一只小狗。
  人和她分开了,在人疯狂打喷嚏时季节之前。
  人带我坐上了车。我和她、弟弟、房子说了再见,虽然人说我们可能不会再见了。车子发动的声音震得我耳朵发麻,窗外的街景飞快往后退。我趴在人的脚边,看她的手紧紧着我的绳子,像是怕一松手,就会连我也丢了。
  可我的人却把我交给了另一个人,这是我第一次咬了我的人,但人是我的人,所以我最终还是决定咬在了裤角。
  我的人很聪明,人一下子就知道我在想什么。人像第一次见我那样蹲下了身子,说人一定会带粥米回家。
  我当然知道,人类说话不能全信。但我的人没有说谎,我闻得出来。
  人用额头轻轻碰了碰我的鼻尖,小声说:“粥米乖乖,等我,好不好?”
  人果然生了病,人的鼻头竟然是干干的。(可那时我忘了,人不是小狗,人的鼻子就是干干的)
  又到了人打喷嚏的季节。再次见到我的人,人瘦了好多,可蹲下来的高度还是刚刚好。
  我们搬进了新家。这里没有弟弟,没有她,只有我和我的人。新家的阳台很小,但足够我趴着看楼下经过的每一只小狗和猫。我在这个新地方,陪着人又过了一个春天。
  我和人在一起很久很久,久到人又遇见了她,然后又遇见了弟弟。
  我很开心,尾巴都压不下来。因为我想,只要有她在,人或许就会变得跟从前那样,不那么孤单了。
  她会说人的话,她也拥抱人的手。
  人只是笑,看着我围着她跑了一圈又一圈。我喜欢她,因为人也喜欢她。
  我又嗅到了咸咸的味道,不过还不重要了,我知道她们现在挺开心的。
  于是我又摇起了尾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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