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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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好的一家人。
  蒋旭死得七零八落。她们活得富有完整。
  直观点说,蒋旭死得好冤。真的好冤。
  但谁在意?谁会为他伸冤?
  他的亲友和气地款待了富人,等着瓜分赔偿金;而他的女儿——
  如果是以前,她会站在原地大拍巴掌,为此欢呼为此喝彩。
  可这个时候,她已经连喜悦这种情绪都没有了。
  只剩麻木。
  先是妈跑了,再是没了爸,我的去留成了很大一个问题。
  在这场葬礼之前,我还面临了几个亲戚的关心和安慰。
  这些选择性装聋作哑的大人,以己度人地以为,我在因为蒋旭的离开而伤心——就算蒋旭曾经打我、骂我,那又算什么呢?我是蒋旭的女儿。女儿就是该爱爸爸的。
  哪怕爸爸的皮鞋跟踩在女儿的太阳穴上,手机砸中女儿的眉骨,泼过来的热汤顺着女儿的头发往下流。
  女儿也是该爱爸爸的。
  “不管怎么样,他都是你爸”“你爸还是爱你的,只是不善于表达”“子女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他打你是为你好啊,伤在你身痛在他心”“你妈跑了,你爸一个人拉扯你多不容易”……
  在我还不是一具空壳的时候,这些话总是萦绕在我耳边。嗡嗡嗡嗡嗡。
  ……够了!
  所以,在她们眼里,我只不过是个失去双亲的可怜孩子,并且是个面容姣好的女孩子。
  我知道她们打的什么算盘——养到十八岁,如果找到个不错的人家,或许能收获一大笔彩礼费,而她们只需要添置一副碗筷而已。
  还附赠一笔赔偿金。
  稳赚不赔的买卖。
  她们为此短暂争论了一下抚养权。
  只是,当她们在葬礼上,发现我一滴泪都没有掉过时,她们像约好了似的,同时取消了收养我的打算。
  于是我被送去了福利院。
  后来我对这次遭遇进行了一番复盘:
  在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里,父亲和母亲一样,都是一个人最亲密的人。
  而同样在这个道德伦理体系中,一个人最亲密的人死去了,她的反应并不应该是面无表情,而应该是痛哭流涕仿佛要跟着那人一起死去。
  这样才符合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
  也才能被这个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所接受。
  这样以来,才能够成为这些人眼中的“正常人”,获得他们的喜欢、怜爱、疼惜、尊重……总归都是些利好的情绪。
  反之,就会成为他们眼中的“异类”,获得他们的鄙夷、害怕、排斥……等等不利的情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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